重慶市梁平區柏家鎮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報告
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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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發〔201627號)《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號)文件要求,我鎮高度重視,對照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按照上級要求,我鎮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科技支撐、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同時不斷規范新媒體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鎮8個村(社區)實現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全覆蓋,通過院壩會、走訪等形式加強文明鄉風和環境保護宣傳,全鎮8個村社都形成了本村鄉規民約,有效形成了群眾自我規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良好氛圍,全鎮生態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鎮嚴格按照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加大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力度,按要求做好清理和廢止工作,及時做好公示。2019年備案規范性文件11個,廢止1個。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斷完善決策程序,制定出臺了《重慶市梁平區柏家鎮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試行)》,對涉及法律法規的決策事項事先向鎮政府聘請的法律顧問征求意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都依法公開。堅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安排、重大問題實行民主科學決策,對干部任用、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重大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等重要事項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會議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并做好存檔。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按全區工作要求,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狠抓行政行為規范,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著力提升執法人員素質,杜絕粗暴行事,講究辦案技巧,提高辦案質量,筑牢文明執法的思想基礎。依法辦理執法證,做到有證上崗,根據工作需要,累積為19名人員辦理了執法證,有效杜絕非法執法,每月定期開展專項行政執法,現已開展專項行政執法253余次。強化執法人員和經費保障,嚴格執法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罰沒款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上繳區財政。積極通過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法律下鄉、法律進校園、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開展對外宣傳,營造良好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全面完成區審計局對我鎮經濟責任審計反饋問題的整改。為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我鎮設立了舉報電話和舉報箱,今年到目前為止,未接到群眾對我鎮執法人員的投訴舉報。完善糾錯問責機制,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政干部問題規定。

(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我鎮高度重視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充分認識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納入我鎮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鎮綜治辦承擔此項工作,依靠專業律師技術水平,扎實開展依法逐級走訪,切實為群眾解決各種實際問題,把各種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共接待來訪群眾455余人次,已全部辦結。未發生大規模群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和能力測試,組織全鎮干部職工開展法治理論學習,并參加法治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在日常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制,明確行政執法部門以案釋法工作主體責任,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行政機關設立法律顧問的相關要求,我鎮政府聘請了1名法律顧問,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法律顧問在咨詢論證和審核把關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嚴格履行黨政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按要求將述法納入年度述職工作中,鎮政府主動向鎮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加強法制機構和力量建設,加大干部法治意識培養和法制工作規范,為全面依法治國服好務。

二、存在的問題和短板

雖然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制機構不獨立,與法治政府建設的發展需求不相適應;二是從業人員不專業,法制工作人員多為兼職且所學科目非法律相關專業,對法制相關工作把握不準,比如規范性文件的定義范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三是我鎮司法所正式人員長期缺位,只有1名司法助理員負責日常工作,沒有起到應有的法律指導、服務等職責。四是法治工作責任需要進一步明確,工作措施落實有待改進。

三、下部整改思路舉措

我鎮將嚴格按照《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發〔201627號)《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梁平委〔201723號)的要求,在牽頭單位的指導下,嚴格按照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確保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一是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村(社區)律師資源,定期組織村民參加法律知識講座,提升群眾法律意識,提升群眾法律意識,切實保障群眾依法辦事、干部職工履職守法、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二是抓好法律知識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建立一支強有力的法治工作隊伍,嚴格執法程序,堅持執法依據統一、執法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程序統一,嚴格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三是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力度,特別是針對涉軍、涉老及困難群眾群體,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和問題疏導化解,切實保障利益訴求合法解決。

四、意見和建議

鄉鎮司法所干部應做到工作地點與編制地點一致,確保鄉鎮司法所干部正常在鄉鎮工作,有效幫助鄉鎮有序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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