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殘聯發〔2022〕7號
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印發《重慶市“十四五”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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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殘聯,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殘聯辦事處:
《重慶市“十四五”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殘聯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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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1月25日??????
重慶市“十四五”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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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和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實施陽光家園計劃,幫助殘疾人更好實現幸福美好生活,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中國殘聯“十四五”陽光家園計劃——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項目實施方案》《重慶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不斷擴大殘疾人托養服務覆蓋面,“十四五”期間為符合條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累計不少于10萬人次。
(二)不斷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積極探索與照護服務、養老服務等相關工作的銜接機制。
(三)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服務規范化和專業性。
(四)培育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探索建立托養服務機構補貼制度,推進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五)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管理和服務人員培訓,提高托養服務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服務對象。
殘疾人托養服務對象,是指依據《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GB/T 37516-2019)規定,處于就業年齡段(年滿1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優先滿足低保、低保邊緣、易返貧致貧殘疾人的托養服務需求。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各區縣”)可根據本地服務保障能力及殘疾人需求的迫切程度,確定本地殘疾人托養服務覆蓋范圍。
(二)服務內容。
殘疾人托養服務,是指依據《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GB/T 37516-2019),為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護理、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為主,輔之以運動功能訓練、職業康復與勞動技能訓練等服務。
各區縣可以因地制宜,根據服務對象個人狀況及服務機構專業能力等情況,在以上服務內容中選擇提供最有針對性的服務項目。
(三)服務形式。
各區縣可以通過寄宿、日間照料或居家等多種形式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寄宿制托養服務,指采用24小時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托養的服務;日間照料托養服務,指采用在社區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托養的服務;居家服務,指通過一定的組織或機構,以上門的方式為居住在家庭中、不適宜或不愿意到機構中、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托養的服務。
各區縣可根據本地實際,整合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在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或缺乏適合承接服務機構的地方,探索規范開展鄰里互助等其他社會化服務方式。
鼓勵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各區縣要擇優確定具備相應的服務資質與能力、并符合相關標準與規范的機構,承接殘疾人托養服務任務。
(四)補助范圍、標準和方式。
各區縣殘疾人托養服務資金以本級投入為主,中央、市級殘疾人事業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
中央和市級按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標準,補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接受各種形式的托養服務。中央補助資金不得以向服務對象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支出;市級補助資金原則上不得以向服務對象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支出。中央和市級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各區縣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合理的補助標準,并結合實際工作開展情況確定補助范圍和方式。寄宿制托養,可按機構承擔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托養人數每人每年不低于7200元給予補助;日間照料和政府購買殘疾人居家服務,可按機構和組織承擔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托養人數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給予補助;在家庭內依靠家庭成員和鄰里照顧的托養對象,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給予補助。項目資金可用于補助服務對象接受殘疾人托養服務的相關支出,可撥付至各級各類、能夠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寄宿制、日間照料和居家服務等機構。
以鄰里互助方式開展托養服務的區縣,托養服務補助資金可根據項目管理文件、服務協議等明確的方式,撥付至社區、村或其他適合資金監管的組織。鼓勵通過委托第三方進行項目與服務監管。
(五)人員培訓。
逐級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培訓,培訓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骨干和管理、服務人員。
三、加強相關政策銜接
(一)整合政策。各區縣要進一步整合相關惠殘政策,織牢織密殘疾人兜底保障網。困難重度殘疾人照護、困難失能殘疾人集中供養的對象,可參考殘疾人托養服務標準執行。
(二)整合項目。各區縣要將殘疾人托養服務與殘疾人之家、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等項目有機結合,探索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鄰里互助與公益性崗位結合的途徑,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三)整合服務。各區縣要利用城鄉社區服務設施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逐步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延伸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服務范圍,提升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目前,國家和市級層面已將殘疾人托養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目錄。各區縣要高度重視,積極推動殘疾人托養服務納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民生保障規劃。要進一步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加強部門協作,統籌整合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做好服務銜接,不斷提高服務覆蓋面和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服務對象的急難愁盼問題。
(二)全面摸清底數。各區縣要充分利用殘疾人狀況調查相關業務數據,認真做好殘疾人托養服務各項數據統計比對分析,準確掌握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為精準提供服務奠定基礎。
(三)完善工作體系。各區縣由政府投資建設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示范作用。要指導鄉鎮(街道)根據需要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或依托黨群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組織、企業等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四)嚴格項目管理。各區縣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本地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實施辦法,合理、公開、公正的確定服務對象,按照競爭擇優原則確定服務承接機構,具備條件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要及時下發年度任務和資金分配方案,及時做好全國殘疾人托養服務管理系統數據錄入工作。
(五)開展績效評估。各區縣要按照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通過中期評估、定期抽查和進度通報等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項目推進中出現的問題,每年度結束后開展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冃гu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有條件的區縣可探索采用專業第三方評估的方式開展項目績效管理。
(六)加強監督管理。各區縣要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要按規定管好用好項目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并接受審計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七)做好宣傳推廣。各區縣要繼續落實《關于統一使用陽光家園計劃標志的通知》(殘聯〔2009〕287號),強化“陽光家園計劃”標志的使用,持續打造殘疾人托養服務民生品牌。要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融媒體手段,廣泛宣傳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理念、定位、宗旨、實施成效等內容,并通過開展機構參觀、產品展示義賣等公益活動,充分展示殘疾人托養服務給殘疾人及家庭帶來的改變,進一步擴大“托養一人、幸福一家、影響一片”的社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