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139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科學技術委員會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發布日期 | 2019-01-24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139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科學技術委員會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發布日期 | 2019-01-24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科技、專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科技、專利的地方性政府規章草案,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梁戰略。研究制定全縣科技、專利發展的宏觀戰略和方針政策;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制定全縣科學技術、專利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
3.負責重點、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申報; 組織編制縣級重點科技項目計劃;對關系全縣重大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的關鍵技術,組織聯合攻關和難題招標;參與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
4.指導、協調全縣鎮鄉(街道)、縣級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科技研發機構,利用現代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科技咨詢、招標、評估等科技服務中介組織的建立和發展。
5.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科技改革與創新。實施城鄉產業互動行動,構建工農互動的產學研結合體系;實施城鄉科技服務統籌行動,構建基層科技服務體系;實施民生科技提升行動,構建民生科技綜合技術服務體系;實施農民技能培訓行動,構建農業產業化及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技能培訓體系。
6.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知識產權軟科學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依法處理和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規劃。
7.統籌協調全縣包括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在內的科技創新工作。指導單位、企業和個人的專利工作,支持、指導創造專利和專利產業化;規劃和指導研發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創建高新技術企業。
8.組織對外科技、知識產權的交流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進科技智力工作。
9.負責全縣的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事業費、科研基本建設費、科技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資金合理配置的措施。
10.負責全縣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全縣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的科技成果鑒定、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重慶市梁平區科學技術委員會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3個職能科(室)(綜合科、科技發展科、知識產權科),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重慶市梁平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57.67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57.6749萬元,比2017年減少454.57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749萬元,比2017年增加7.424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運行經費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及生活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666萬元,比2017年減少462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度科技計劃項目情況需等年底才進行安排,主要用于地方科技財政投入等重點工作。
區科委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27.4萬元,比2017年減少4.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2.7萬元,比2017年減少4.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7萬元,比2017年減少0.1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將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引資引智任務更加繁重,產學研合作更加緊密,對外科技合作更加密切,涉及公務活動將更加頻繁。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部門運行經費(即公用經費)。2018年區科委的機關(含事業單位)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9606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3.3994萬元,下降10.84 %。主要用于: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運行經費4.7萬元.
3、政府采購安排情況。本年度無政府采購情況。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8年項目支出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66萬元。
五、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