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5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5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區委直屬機關工委主要職能職責:統一組織、規劃、部署區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并抓好組織實施。指導區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督促部門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區委報告。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區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情況。配合區委有關部門抓好區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督促指導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關于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了解掌握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區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群眾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輪訓區直機關黨員和黨務干部。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區委直屬機關工委內設1個機構科室:綜合科。沒有下設二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0.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0.31萬元;收入比2024年減少5.2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5.2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0.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4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2萬元;支出比2024年減少5.2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5.2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0.3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0.31萬元,比2024年減少5.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3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繳費、職業年金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減少5.25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薪資待遇有變動。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3萬元,比2024年增加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保持一致;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4年保持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2024年增加0.5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運行故障較多,維修成本增加;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0.39元,比2024年減少0.05萬元,主要原因為在職人員福利費等變動;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部門2025年無政府采購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無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項目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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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馮國年???聯系方式:023-532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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