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396435X5/2021-00008 | 發文字號 | 福祿府發〔2021〕44號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福祿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福祿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祿鎮開展建設安全管理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發布日期 | 2021-06-18 |
索引號 | 1150022873396435X5/2021-00008 |
發文字號 | 福祿府發〔2021〕44號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福祿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福祿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祿鎮開展建設安全管理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發布日期 | 2021-06-18 |
為深入貫徹《重慶市梁平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重慶市梁平區減災委員會關于聚焦“兩重大一突出”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百日行動為建黨100周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的通知》(梁平安委發〔2021〕4號)精神,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化解房屋建設安全管理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決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戰整體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及時補齊短板,找準薄弱環節,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建黨100周年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鎮域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危、翻蓋、加固等建設活動的監管,確保鎮域范圍內建設安全生產事故“零”目標。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全鎮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百日行動保百年大慶”時間為6月1日—9月10日。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責任到人。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規建環辦副職領導為副組長,鎮應急辦、規建環辦、黨政辦、平安辦、規資所、派出所、交通執法、交通巡邏警察、供電所、水管站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村(居)委會負責人為成員的“福祿鎮開展建設安全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鎮、村行政負責人為建設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鎮規建環辦負責人為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學士、冉朗、吳玥斐為辦公室工作人員,陳學士具體負責安全檢查計劃、方案起草,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調度安排和檢查資料的歸檔整理。
(二)狠抓安全教育,阻斷風險源頭。一是會議宣傳。組織村(居)干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監督業務培訓,組織施工隊負責人進行安全警示教育,各村(居)要通過會議、入戶走訪等方式開展好建設安全宣傳。二是通過LED顯示屏、宣傳單、標語、宣傳車、村村通廣播等形式廣泛宣傳,讓群眾了解加強建設安全管理的意義和房屋建筑安全事故發生后對家庭社會造成的傷害,以及如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實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從心底產生敬畏之心從本能上做好安全防范。
(三)落實三級網格,部門齊抓共管。落實鎮村組“三級”網格化管理措施。一是落實建檔管理,做到心中有數。各村(居)要切實填報好《福祿鎮xx村(居)農房建設安全巡查記錄表》、《福祿鎮xx村(居)違法建設行為巡查報告表》,對在建違法建設進行實時統計,對在建工地做好半月統計,鎮規建環辦應做好匯總,建立臺帳;二是三級網格員各司其職。組長充分發揮“在當地知實情”的優勢及時做好違法建設和在建工地摸排情況的上報和施工現場安全提醒的作用,村委會負責做好違法建設和在建工程統計并落實村級日常安全巡查、監管、警示作用,鎮規建環辦根據上報情況全面分析全鎮建設活動情況,統籌安排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建設安全檢查工作和打擊違法建設行為;三是發揮應急辦、農經辦、規建環辦、平安辦、規資所、派出所、電力、水管等部門的監管職能齊抓共管,從源頭阻斷違法建設滋生,避免建設安全事故發生。
(四)加強日常監管,安全警鐘長鳴。一是規范審批活動,嚴格落實建房三到場,對地災點、高切坡等地段堅決不予審批,對少批多建、批甲占乙等違法建設堅決要求整改;二是時間保障,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時間開展建筑安全檢查,切實落實節前節后事故易發時段安全檢查;三是對所有在建工地實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安全檢查覆蓋面100%;四是加大安全執法力度,構建嚴格的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執法環境,在執法強度上做到“執法一次、觸動一片,處罰一家、警示萬家”;五是嚴格落實《2019年全市建設施工領域“建安”系列集中執法行動方案》(渝安辦〔2019〕9號)要求,嚴格落實行業監管執法責任,強化安全監督執法權威,切實做到“五個必查”(舉報投訴的必查,媒體曝光的必查,發生安全事故的必查,實施掛牌督辦的必查,列入重點監管的必查);六是針對施工單位“以包代管”、項目負責人不在崗履職、無施工組織設計、無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憑經驗盲目施工,建設單位盲目追進度、搶工期、趕進度,監理單位不認真實施監理審查、不按規定實施糾違糾章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點對點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