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57N/2025-0000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公安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57N/2025-0000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公安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的職能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部署全區公安工作;研究全區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為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區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民警教育訓練、人員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收集、掌握影響穩定、社會治安的信息,參與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管理全區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依法維護本區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依法管理本區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負責管理本區公安機關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以及執法制度建設;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區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和業務培訓;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轄區的交通事故;負責全區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指導本區計算機信息系統、互聯網安全保護、網絡監控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安全警衛工作;依法承擔刑罰執行和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羈押場所的管理工作;對全區境內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制定本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開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對本行業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切實做好招標文件備案、信息公開、開標評標監督、投訴處理、合同備案等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內設機構二十個,各內設機構規范簡稱依次為:警令處、政治處、指揮中心(情報信息支隊、掛犯罪舉報中心牌子)、警務保障處、警務督察支隊(審計室、掛民警維權辦公室、民意監測中心牌子)、科技信息化科、法制支隊(掛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出入境管理支隊、治安管理支隊(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支隊牌子)、刑事偵查支隊、智慧偵查中心、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禁毒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食藥環支隊、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掛重慶市梁平區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牌子)、特警支隊(掛警衛處牌子)、重慶市梁平區看守所、重慶市梁平區拘留所(戒毒所)、監察留置管理支隊,派出所二十六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7939.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939.14萬元;收入比2024年減少349.6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349.6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7939.14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729.1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33.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28.9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07萬元;支出比2024年減少349.6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50.31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99.3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939.1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939.14萬元,比2024年減少349.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4.8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梁平區公安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減少50.3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員較2024年減少,基本支出預算相應減少;項目支出10844.27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各項業務工作正常開展及公安執法辦案能力提升等,比2024年減少299.36萬元,主要原因是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年初預算較上年減少。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500萬元,與2024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35萬元,比2024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0萬元,比2024年減少260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265萬元,比2024年增加26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購置執勤執法車輛,公安執勤執法車輛長期超負荷運轉,車輛技術性能消耗嚴重,無法滿足公安工作實際需求,本年亟需購置執勤執法車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423.6萬元,比2024年減少62.77萬元,主要原因為2025年年初人員減少,公用經費預算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52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7939.14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08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4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單位必須填寫)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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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春羽 ??聯系方式:023-5324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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