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化改革服務民生,警務效率更加高效。
一是認真落實便民服務。全面落實“全渝通辦”政策,跨所辦理身份證1037個,為群眾解決疑難事項865件。認真落實出入境便民措施,堅持周六辦證服務、“只跑一次”服務,增配自助照相機、取證機、簽注設備,為群眾提供24小時取證、簽注服務。嚴格落實“全國通辦”政策,受理異地人員辦理各類出入國(境)證件400余件,為來梁就業、就學等外省市人員解決辦證難問題。規范全區門樓牌裝訂工作,制作大、中、小號標準門樓牌51.1萬余塊,從城區到鄉鎮陸續安裝到位,有效解決老城區門樓牌缺少、陳舊及新城區、工業園區門樓牌長期空白等問題。
二是全力服務社會發展。扎實開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和“新10條”,不斷優化管理服務、強化打擊整治、創新服務模式,嚴格執行“六必訪”“六必辦”,積極開辟綠色通道,為在梁務工人員辦理落戶手續10余人。認真落實服務學校29條措施,深入實施“護校安園”專項工作,不斷完善校園周邊安全區域“高峰勤務”“護學崗”機制,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432次、校園安全演練296次,舉辦法制教育講座251次,提高了全區學校整體安防水平。積極回應社會民生,不斷改進完善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13件,連續16年實現辦結率、答復率、滿意率“三個100%”。
三是嚴打民生領域犯罪。積極開展集中打擊食藥環犯罪行動,成功破獲食品安全犯罪1起。依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成功破獲非法獵捕林麝、小麂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案1起。嚴格落實河庫警長制,偵破非法捕撈水產品案3起,偵破破壞河流生態犯罪案1起。
(二)強化風險防范化解,維穩能力顯著提升。
一是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聘請人民調解員進駐梁山第一派出所、雙桂派出所,專職律師進駐屏錦派出所協助調處矛盾糾紛,梁山第一派出所成功創建全市首批“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推進非警務報警求助分流工作,化解處置警情294條,確保服務群眾不缺位。
二是全力保障網絡安全環境。堅持全天候網上巡查機制,及時發現處置違法信息。與區委宣傳部、區網絡信息中心密切協作,開展網絡與信息安全通報7次。嚴格落實上網場所管理,不定期檢查網吧176家次。督促新開酒店、賓館、餐吧等公共場所235家落實網絡安全措施,完善虛擬社會管控體系。規范屬地網站管理,處罰未進行公安備案網站1家。
(三)深入隱患排查整治,安全監管更加嚴密。
一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以“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等專項整治行動為抓手,嚴格路面執法,嚴肅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源頭管理,組織定期走進學校、客貨運企業開展督檢,約談企業19家次,下發整改通知書11份,與全區所有9座以上租賃、自備、營轉非、非營運客車逐車見面,簽訂安全承諾書,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積極協調區交通局落實“生命工程”建設和隱患排查整治,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隱患322處,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
二是加強治安安全管理。嚴格槍爆危物品安全管理,抽查民爆物品從業單位67家次,發現、整改各類安全隱患53處。嚴格特種行業場所管理,落實旅館業實名登記制度,查處不實名登記旅館案件72起,取締擅自經營旅館3家。強化對全區加油站、寄遞行業網店的源頭管控、規范管理,普及應用散裝汽油購銷管理系統。加強大型活動安保,圓滿完成長江三峽(梁平)曬秋節、農民豐收節、國際柚博會等重大活動安保工作任務。
二、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專業人才缺乏。目前,我局部分專業領域的法律人才稀少,在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中還不同程度存在理解不足、措施不夠等問題。
(二)警力不足。公安基層工作量大,民警長期高負荷運轉,導致在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措施落地方面較為吃力。
(三)宣傳不夠。在服務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有的民營企業對公安期望值過高,而公安職責有限,難以達到企業的預期值。
三、上一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我局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明確區局黨委書記、局長主管法制工作,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將法治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組織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分解落實依法治區各項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思想認識。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努力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區的強大動力,按時保質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各項任務目標。
(二)狠抓打防主業。始終堅持打擊犯罪和治安防控“兩手抓、兩手硬”,進一步完善刑偵工作運行模式和配套考核機制,不斷充實社會治安綜治力量,提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全力為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切實服務發展。優化行政審批服務職能,簡化辦事程序,創新便民利民工作措施,盡心竭力為群眾做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深入落實服務民營經濟30條、新10條以及服務學校29條、服務旅游23條等措施,著力為全區人民和各行各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堅持規范執法。采取過硬措施、過硬手段全力推動、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執法辦案質量,堅決杜絕冤假錯案、瑕疵案件,堅決守住“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生命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