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落實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一次、二次會議精神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對標對表《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2020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工作要求,較好地完成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法治建設水平整體提升,為規劃自然資源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職。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推進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建設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改革,目前,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已實現合并辦理。同時,以市網審平臺為依托,已建成以重慶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投資項目基礎數據庫,從而實現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的項目策劃生成,截至目前,共有7個項目正在積極推進。通過全面共享“一張藍圖”,推行“一張表單”申報,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空間協同,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實現項目策劃生成。將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涉及規劃、土地、房產等審批以及不動產登記的各項測繪業務整合,推進“聯合測繪、多測合一”,解決企業“反復跑”問題,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截至12月,已受理6件。持續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不動產登記辦結時限由法定的30個工作日提速到一般登記壓縮至3個工作日,抵押登記壓縮至2個工作日,抵押注銷登記、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記、異議登記及注銷異議登記實現即辦即取。
二是動態完善“三張”清單。全面公開并適時動態調整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和行業。按照上級“三級四同”工作部署,已有29項行政許可事項、20項行政確認、行政獎勵6項、行政裁決3項、其他行政權力7項、公共服務事項9項全部在重慶市政務服務平臺進行外網申請,并編制了規范標準的辦事指南、辦事流程。
三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依托門戶網站,切實做好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權力清單事項的全面公開和及時更新工作。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實行專人進行臺賬管理,記時提醒制度,規范和完善內部辦理、對外答復機制。2020年來,共計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0件。
四是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不動產權屬登記中,對合法建筑附有違法建筑的,對已登記的合法建筑作限制登記,即限制其轉讓、抵押;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形成“一處受罰,處處受制”的失信懲戒機制。
(二)加強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
一是嚴格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根據工作實際,嚴格按照《重慶市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進一步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工作的通知》(梁平規資發〔2019〕159號),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的管理,實行規范性文件由業務科室(單位)起草修改、分管領導組織論證、局政策法規科合法性審查、局長辦公會審議、報送區政府備案等程序,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策制度。經清理,我局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共8個,涉及我局事權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共5個,以我局名義更名制發的規范性文件3個,廢止的規范性文件13個,均已按要求向司法局予以了備案。
二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嚴格按照重慶市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轉發《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梁平規資發〔2020〕96號)要求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完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依據等相關信息的公示工作。
三是繼續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嚴格按照繼續推行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制度相關工作要求,我局持續推行法律顧問制度,通過與法律顧問的密切協作,對重大決策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對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處罰決定、規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審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我局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權基準上墻公示和在門戶網站上公開;嚴格按照《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國土資源部第60號令)、《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規程》進行調查取證、告知、處罰;嚴格執行罰沒收入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及投訴舉報、情況通報等制度。積極參加市、區兩級組織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通過案卷評查工作,提高了我局依法執法水平。二是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對重大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三是在公益訴訟工作中積極與檢查機關加強協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檢察建議及公益訴訟案件。
(四)積極做好復議訴訟基礎工作。
建立復議訴訟登記管理制度,由專人做好復議訴訟登記管理工作。積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認真做好答辯舉證工作。對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遵循“誰負責誰應訴”原則,由具體行政行為的原承辦業務科室、隊(所)收集、整理具體行政行為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積極應訴,實現權責統一。2020年來,我局共計辦理復議訴訟案件30件,其中,復議案件5件,訴訟案件25件。案件涉及的領域主要為政府信息公開、集體土地征收、不動產登記等方面,共計結案21件,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案件勝訴率100%。
(五)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和制約。
一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政協監督和輿論監督。系統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派駐紀檢組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堅決查處違紀行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認真做好區人大、政協的各種提案、議案的答復、處置工作,虛心聽取各級代表、鎮鄉(街道)方面有關規劃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廣泛調研,合理答復,真正把代表、委員的建議落到實處,2020年來,我局共計辦理議提案28件,其中人大建議11件,政協提案17件。將其作為改進和完善我局工作的有益機制,促進規劃自然資源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是自覺接受民主監督。所有重大行政決策,我局嚴格按照重慶市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文件規定,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實行局班子會議集體討論,主要領導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作出決定,主要領導可以對討論的事項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暫緩或者再次討論的決定。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都進行了如實記錄、完整存檔。
(六)多形式開展普法宣傳。
一是及時做好會議宣貫工作。按要求積極通過班子會議學法、干部職工大會學法、支部組織會議學法等方式加強對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防疫抗災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
二是積極組織開展專題培訓。2020年度,我局還特別組織優化營商環境專題培訓3次、民法典學習6次,覆蓋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及全區各部門、各鄉鎮。組織全系統57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職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題業務交流培訓會并進行了測試,系統領導干部職工紛紛表示受益匪淺,收獲頗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開展現場宣傳。利用重要時間節點分別在人流量大的場鎮、路口及廣場發放普法宣傳手冊500份、憲法宣傳海報200份、耕地保護資料1000冊及進行現場答疑,讓市民充分了解了法律法規知識和正確的維權渠道。
四是開展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局公眾信息網站、微信、微博、展板、局規劃展覽館及各窗口單位LED屏等載體,對民法典、耕地保護及防汛抗疫等法律法規知識加強宣傳。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0年我局法治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行政執法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由于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執法文書有待進一步規范。二是行政執法監督有待加強。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力度有待加強。三是行政執法人員培訓需進一步深化。政治理論素質和自然資源業務執法水平需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堅持依法行政,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執法事前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二是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努力營造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加強領導干部和在職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堅持和完善黨組中心組學法、法制講座、定期法制培訓、自學等學法制度,增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營造良好的自然資源法治環境。
三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推進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建設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改革,通過全面共享“一張藍圖”,推行“一張表單”申報,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空間協同,科學編制我區國土空間規劃,促進項目的落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