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02K/2021-00011 | 發文字號 | 虎城府發〔2020〕23號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虎城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發布日期 | 2021-07-22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02K/2021-00011 |
發文字號 | 虎城府發〔2020〕23號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虎城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發布日期 | 2021-07-22 |
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完善決策科學、投向合理、審批高效、運轉規范、監管嚴格的管理體制,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央、市、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基礎性和公益性項目。投資額度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不含)以下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
第三條? 成立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分管經發辦的領導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項目管理辦設在鎮經發辦,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黨政辦、財政辦、經發辦、規建環辦、農業服務中心等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項目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對各分管領導和鎮政府各部門、各村社(以下簡稱項目責任單位)需提交黨委會決策的項目安排和與項目實施相關的重大事項進行預審;對零星項目的實施進行審定;對項目管理辦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
項目管理辦主要職責:對全鎮所有限額以下投資項目的實施進行業務指導;對項目責任單位提出的投資項目實施方案(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地點、項目規模、工程概算、資金來源、施工單位確定方式和項目建設管理等內容)進行初審。
第四條? 項目責任單位的確定。上級部門委托實施的項目,與該部門對口的單位為項目責任單位;鎮政府實施的項目原則上按項目屬性、部門職責、村社屬地及班子成員分工確定。職責有交叉的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指定責任單位。
第二章? 項目決策
第五條?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投資項目,由黨委會按“三重一大”規定決策。主要程序包括:項目責任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管理辦初審,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核后,并向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后由分管項目的領導和項目責任單位提交黨委會決策。
第六條?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投資項目,由項目責任單位提出實施方案,項目管理辦進行初審,分管項目的領導審定,并向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后即可組織實施,專項資金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要求辦理。
第七條? 項目責任單位編制(提出)的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并作為項目實施和投資控制的依據。項目審查和決策過程中,應對投資概算重點審查。審查通過的投資概算不得隨意調整,調整大于原投資概算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需按“三重一大”規定決策;調整小于原投資概算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由責任單位書面提出,項目管理辦初審,分管項目的領導審定,并向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后即可調整。
第八條? 需報財政投資評審的項目,按梁平財發〔2018〕558號文件執行。
第九條? 無資金來源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提請決策實施。
第三章? 項目發包管理
第十條? 項目責任單位編制(提出)的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應當包括施工單位的確定方式,確定方式主要包括網上中介超市選取、在備選承包商庫中隨機抽取、競爭性比選、公開比價、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邀請招標等。
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由鎮黨委會集體研究明確發包方式。
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由鎮黨委會直接確定承包商。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或者通過招標采購的貨物需要補充追加,原中標人具備供貨能力,且追加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10%或追加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經鎮黨委會研究同意,可由原中標人實施。
涉及搶險救災和應急的項目,可經鎮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先行直接確定承包商,事后向鎮黨委會報告。
第十一條? 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施工單位的確定方式重點審查,并對項目管理辦組織的項目發包活動進行監督。
項目管理辦在項目發包中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全鎮所有限額以下投資項目發包;確定招投標代理機構,并協助代理機構實施好項目發包;組建或協助招標代理機構組建評標組;對項目發包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完成項目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限下項目發包,不得將應招標項目肢解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應協調各部門支持配合好各項目的發包工作,對其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置。
第四章 ?項目建設管理
第十三條? 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和履行工程建設合同,合同(含補充協議)內容不得違背項目發包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合同簽訂前,項目責任單位應履行合同送簽審查程序,合同估算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應送鎮政府聘請的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第十四條? 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和增加建設內容。
第十五條? 項目責任單位應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格控制項目實施進度和質量,做好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矛盾糾紛和相關問題;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和工期等。
第十六條? 項目責任單位應嚴格按規定做好項目建設有關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加強項目檔案資料管理。
第十七條? 項目責任單位應主動向項目所在地村(社區)通報項目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村(社區)要成立由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組成的義務監督小組,加強項目實施的日常監督。
第十八條? 項目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或項目管理辦認為有必要聘請監理的,報請項目領導小組同意后聘請監理單位,參與項目監管。
第十九條? 項目建成后,應及時按合同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工程結算;驗收不合格的,及時組織限時整改,直至合格。
第二十條? 項目工程款應按合同約定撥付。進度款應按工程施工實際完成量并經項目責任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實地驗收后支付。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預估工程款超過100萬元或項目管理辦認為有必要的項目,應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結算審計。
第二十一條? 項目責任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施工單位做好項目涉及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
第五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鎮紀委、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應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依法受理相關的投訴舉報,并按規定查處。
項目責任單位要主動加強項目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項目責任單位和項目監管人員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應及時責令限期整改。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或項目經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年之內不得在鎮域范圍區內承擔政府投資項目相關工作;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相關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施工單位不按設計、施工圖管理和技術規范及合同要求組織施工,經提醒仍不整改情節嚴重的;近三年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不良記錄的;近三年建設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二)中標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掛靠或項目經理等管理人員長期掛名、不到崗到位、任意更換等行為且隱瞞不報的情節嚴重的。
(三)在工程建設中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造成重大損失的;建設的工程存在重大的質量問題;采購的貨物有重大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預算、監理、審計等存在重大失誤的。
(四)招標代理機構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
(五)工程建設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若上級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相關內容作出調整,從其規定。本辦法若與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相關文件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表
編號:虎城限下項目審〔??? 〕號
項目責任單位:填表時間:年月日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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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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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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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概)算 |
資金來源 |
資金到位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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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責任單位 意見 |
已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含概算、施工單位確定方式等內容),建議上報審批通過后實施。具體方案附后。 責任單位負責人: 年月日 | ||||||
項目管理辦初審意見 |
經審核,該項目實施方案可行,預(概)算和施工單位確定方式符合要求。 項目管理辦負責人: 年月日 | ||||||
項目分管領導(駐村社聯系領導)意見 |
該項目已完成前期相關工作,并已向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建議上會研究。 分管領導: 年月日 | ||||||
黨委會意見 |
經年月日黨委會(黨政班子會)研究,同意該項目實施,投資限額為萬元,施工單位確定方式為,請項目管理辦及時按相關規定辦理。 黨委書記:鎮長: 年月日 | ||||||
項目責任人: |
項目管理辦承辦人: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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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項目責任單位、財政辦(“三資”中心)和項目管理辦各留存一份。
虎城鎮限額以下政府投資項目變更審批表
編號:虎城限下項目變更審〔??? 〕號
項目責任單位:填表時間:年月日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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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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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變更內容及概算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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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責任單位 意見 |
責任單位負責人: 年月日 | ||
項目管理辦初審意見 |
項目管理辦負責人: 年月日 | ||
項目分管領導(駐村社聯系領導)意見 |
分管領導: 年月日 | ||
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意見 |
組長: 年月日 | ||
項目責任人: |
項目管理辦承辦人: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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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項目責任單位、財政辦(“三資”中心)和項目管理辦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