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鎮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19年,我鎮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實現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為目標,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實現了社會各項事業的同步發展。現將我鎮2019年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進一步提升行政決策水平。
鎮黨政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決策前的調查研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廣泛聽取意見,慎重決策。年初,結合工作實際,緊扣發展目標,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后確定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和目標任務。強化重大決策審查制度,在涉及鎮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上,始終堅持由有關辦所提出議案,分管領導先期審查,最后提交鎮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決策的隨意性,提高了行政決策的水平,增強了工作透明度,促進了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二)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規范權力運行。
在全面梳理、清理調整、審核確認、優化流程的基礎上,將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以權力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開,逐一厘清與行政權力對應的責任事項、責任主體、責任方式。2019年,我鎮共清理行政權力111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裁決2項、行政給付4項、公共服務辦理28項,其他行政權力70項。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注重實效、及時便民”的政府信息公開原則,在梁平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中公開工作動態、辦事指南等信息14條。利用政府公示欄、LED顯示屏等公開招投標信息、權責清單,發布通知、通告等,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辦法。通過制度管人管事,促進依法行政,切實抓好執法依據梳理和執法職權的層層分解,做到了崗位到人、責任到人,進一步明確了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目標和執法責任,規范了執法行為。二是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有效防止了權力的濫用,減少了行政執法的隨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多措施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制和長效機制,提升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完善體系、提高效能;改善條件、保障運行”的原則,制訂了火災防控工作方案、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防洪搶險工作預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等各類預案、方案,將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一是切實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我鎮建立了干部學法制度,對《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現了常規性學習,使全體執法干部在具體執法中能夠熟練運用有關法律、法規。二是認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設保障工作。根據執法任務的輕重,充實重要崗位的執法人員力量,為法治政府建設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四)開展普法宣傳,增強法治意識。
2019年,在正常開展普法工作的基礎上,我鎮緊緊抓住各項重大活動開展了普法工作。開展了“憲法宣傳月”、“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打非治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鐵路護路、禁毒等系列宣傳活動,累計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5萬余份。
(五)加強維穩建設,構建平安合興。
積極發揮綜治信訪維穩機構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建立了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綜治信訪維穩工作運行機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引導依法逐級信訪。通過進一步規范和提高信訪基礎業務工作能力和水平,著力打造陽光信訪、責任信訪,為群眾排憂解難,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推進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依法信訪、法治信訪,并對歷史遺留矛盾進行研判分析,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疑難矛盾化解、緩解和穩控工作,對各類信訪件均100%按時轉送、100%受理告知、100%按時辦結,切實維護了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穩定。二是落實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工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實行矛盾糾紛、社會不穩定因素排查制、“一崗雙責”制、領導包案制,重點排查調處因熱難點、歷史遺留等問題而引起的各種矛盾糾紛。三是聘請法律顧問,參與信訪工作。特別針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實現“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四是探索踐行“楓橋經驗”,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職能作用。目前,全鎮范圍設立了1個鎮級人民調解室和8個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計47名專(兼)職人民調解員。2019年,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12件,成功調處306件,調解成功率98.1%。對切實無法調解的,引導進入司法途徑。堅持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充分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在最基層。
(六)完善社會自治功能。
一是積極推行“楓橋經驗”落地落實。在部分村試點“一約四會”自治機制、“支部+六自”鄰里自管模式、“支部+五聯”群防機制和“五老調解室+特殊人群分類治理”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民主商議決定基層事務。二是深化“三務公開”。將黨務、政務、財務定時公開。并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對好的建議、意見予以采納,同時將信息反饋群眾,做好溝通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利用黨員會、群眾代表會、院壩會等深入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為主題的宣傳教育,促進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社會氛圍的形成。
二、存在問題
一年來,我鎮在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從自查情況看,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行政執法人員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還有所欠缺,普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法治政府建設機制還不夠完善,在制度建設、人員配置上還需進一步加強,干部的專業法律素養還不能完全適應法治政府建設的需要;三是法治政府建設檔案材料不夠齊全,資料臺帳不夠完善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進一步抓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和區委、區政府關于《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學習宣傳,使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充分認識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觀念和自覺性。二是按照“主要領導抓總、分管領導抓塊、職能辦所包項、領導小組協調”的原則,成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在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中發現的問題,由分管領導親自抓落實,認真制定和落實整改目標措施。三是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法制專題講座,提高學習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教育力度,充分調動法制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當好黨委、政府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參謀、助手和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