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3967139F/2024-00019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金帶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金帶街道辦事處關于申報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發布日期 | 2024-07-23 |
索引號 | 11500228733967139F/2024-00019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金帶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金帶街道辦事處關于申報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發布日期 | 2024-07-23 |
各村(社區):
為加快推動我街道稻谷產業發展,支持種業創新、數智農業、加工物流、主體培育、服務能力提升、品牌建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根據國家稻谷產業集群項目建設工作要求,決定開展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申報,請各市場主體根據前期意愿收集情況、申報條件、補助標準、建設內容等要求,認真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積極申報。
一、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在梁平區內依法注冊并正常經營,依法納稅,從事稻谷種植、加工、社會化服務的農業經營主體,從事科研或品牌建設的事業單位等。
(二)其它條件。
1.管理制度健全,財務規范,具有良好成長性;
2.從事種植的經營主體要有產品品牌且正常使用;
3.積極帶動就業,有切實可行的產業聯農帶農機制;
4.具有項目申報、項目實施、自籌資金配套等能力。
二、補助要求
(一)補助原則。按照國家稻谷產業集群項目建設要求,本項目僅支持稻谷類產業經營主體,同一項目(或設施設備)不能重復享受其他財政補助資金。
(二)補助標準。農業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有效投資額25%進行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集體經濟組織,按照不超過有效投資額50%進行補助。
(三)補助內容。申請專項補助的經營主體,補助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稻谷基地建設,社會化服務能力、加工能力、機械化能力提升,稻谷精深加工產品中試,產業聯合體建設等方面。
(四)負面清單。財政項目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市政道路、農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費和項目咨詢、論證評審費,不得用于購買生產資料、發展休閑農業。
三、申報資料
申報主體填寫“梁平區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申報表”,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主要產品品牌、土地流轉合同(取得交易鑒證書)等證明資料。所有材料(含申報表)掃描為電子文檔。
四、項目驗收
項目實行先建后補,驗收需提供項目施工(設備采購)合同、規范發票、銀行支付憑證、建設過程管理、財務報表等資料;自籌資金也要提供完整交易規范發票和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為電子文檔。
五、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報。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則,由經營主體向區農業農村委自愿申報。
(二)聯合審查。區農業農村委組建評審組,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等進行綜合審核評分,并形成評審意見報告。
(三)公示公開。將審定的擬補助名單掛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項目建設。申報主體自行按照項目申報內容開展項目建設。按季度填報農業農村部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管理信息系統(https://cyjq.caasai.com/industry)的建設進展、成效等情況。當年完成全部建設內容并通過驗收。
(五)資金撥付。經相關部門組織現場驗收后,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未完成的項目建設內容不撥付補助資金;自籌資金沒有達到要求,按照比例核減項目資金。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內容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若有項目申報不真實行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
(二)享受補助政策的經營主體,按照企業規模納入升規升限企業后備名單和龍頭企業培育名單,積極配合區農業農村委開展升規升限和申報各級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等工作。
(三)項目申報工作:金帶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聯系人:王應海,聯系電話:023-53378028,申報資料傳郵箱2402259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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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金帶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