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3967139F/2021-0002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社會救助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應急保障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金帶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因災需生活救助標準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發布日期 | 2021-12-16 |
索引號 | 11500228733967139F/2021-0002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社會救助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應急保障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金帶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因災需生活救助標準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發布日期 | 2021-12-16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則不超過3個月。
緊急轉移救助標準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則不超過15天。
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為不低于150元/人。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倒塌、嚴重損壞房屋恢復重建按5000元/間的標準給予補助,4間及以上的補助20000元。一般損壞房屋維修根據損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