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06 | 發文字號 | 梁平發改發〔2025〕23號 |
主題分類 | 教育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教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學生公寓等級核定結果及收費標準的批復 |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發布日期 | 2025-02-06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06 |
發文字號 | 梁平發改發〔2025〕23號 |
主題分類 | 教育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教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學生公寓等級核定結果及收費標準的批復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發布日期 | 2025-02-06 |
梁平發改發〔2025〕23號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 慶 市 梁 平 區 財 政 局
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學生公寓等級核定結果及收費標準的批復
重慶市梁平區知德中學:
你校《關于確定學生公寓等級及收費標準的請示》已收悉。根據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學生公寓住宿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梁平發改發〔2017〕29號)的規定,經現場調查核實,你校學生公寓等級及服務標準評定等級為二級,收費標準每生每期不超過350元。
請你校按照核定的等級標準及收費標準,積極完善學生公寓的設施配備、服務等等,不得有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同時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將公寓等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進行公示。收費時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自覺接受財政、教育、審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本批復從2025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
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