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平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劃定梁平區全域均為禁獵區,鳥類、獸類全年禁獵,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獵捕;自2025年6月11日起施行。
《通告》明確:禁獵物種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重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工具包括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軍用武器、體育運動槍支、火藥槍、氣槍、射釘槍、弩、弓箭、地弓、彈弓、粘網、吊杠、滾籠、捕鳥器、麻醉藥、捕蛇夾等。
《通告》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確需獵捕的,必須依法依規報批;對傷病、饑餓、受困、擱淺、迷途的陸生野生動物,應當盡力救護,并及時報告林業部門;對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下一步,梁平區將通過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對通告進行宣傳和解讀,向社會群眾普及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法律知識,并在各鄉鎮(街道)、村(社區)、林區入口、林間要道等地進行公開張貼,引導社會群眾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非法獵捕活動,從源頭遏制非法捕獵行為,保護野生動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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