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817/2025-00066 | 發文字號 | 梁平民政發〔2025〕20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民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民政局關于開展社會團體2024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發布日期 | 2025-04-02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817/2025-00066 |
發文字號 | 梁平民政發〔2025〕20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民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民政局關于開展社會團體2024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發布日期 | 2025-04-02 |
各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重慶市梁平區民政局將開展全區性社會團體2024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請各全區性社會團體對照有關要求填報年檢材料,確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于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并于6月30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全部年檢紙質材料報送我局(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全區性社會團體請直接將年檢紙質材料報送我局)。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及時通知主管的社會團體,指導、督促其按規定要求和期限填報年檢材料,對社會團體填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初審結論(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接受年檢是社會團體的法定義務,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為提高年檢實效,我局將通過抽查審計、實地檢查、書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對社會團體年檢材料所涉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并結合核實結果和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情況,綜合研究確定社會團體2024年度年檢結論。對虛假填報及未按時報送年檢材料的社會團體,我局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具體年檢事項須知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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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區性社會團體2024年度檢查事項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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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