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認真按照《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號)要求,扎實有序地推進民政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
一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把學習宣傳政策法規納入工作重點,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法律法規,將法律培訓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積極參加上級民政部門和同級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干部職工學法制度,牢固樹立依法用權、依法行政的意識。大力宣傳憲法、慈善法及民政工作有關政策法規,通過多途徑、多方式的宣傳活動不僅提升了工作人員法律水平,更宣傳了民政政策法規,有力推動了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對民政部門依法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劃和制度,系統的清理、優化、再造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構建統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務體系。通過政(事)務公開欄、政府網站公開民政行政許可項目與民政辦事服務項目的行政審批實施主體、事項性質、審批時限、辦事程序、辦事紀律、收費標準、投訴渠道等事項。
三是規范民政行政行為。及時出臺關于城鄉低保、臨時救助、殯葬管理、敬老院建設與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提高政策運用、程序操作、對象審批的準確度。切實做好社會組織的法人登記、年檢評估、依章程開展活動的監督管理,不斷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并把依法行政同政(事)務公開相結合、同規范服務相結合、同落實政策相結合,有效地規范民政執法行為,切實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感。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推進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降低門檻、放寬準入、優化流程、簡化手續等措施,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積極性。對全區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清理規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是主動接受各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與推進年度民政重點工作任務緊密結合,立足民政工作職能,認真接受意見建議,深入解決實際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要工作任務進行逐項分解,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防止職務犯罪行為的發生,確保民政工作公正透明、廉潔高效。
二、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一是穩妥推進行政區劃調整。我區現有33個鄉鎮(街道),269個村,74個社區。我局認真按照區委、區政府安排部署,強化科學評估論證,提高行政區劃調整方案的科學性和前瞻性,以“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為目標,穩妥推進鎮改街道、鄉改鎮、村改居等行政區劃調整工作。
二是強化基層群眾自治。落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四張清單”,持續推進村(社區)減負增效,減證便民。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機制,進一步厘清政府部門、社區組織和居民個人在社區治理中的角色和職責。建立紅白理事會,將公道正派、熱心的老黨員、老干部選入紅白理事會,引導群眾抵制社會習慣中存在的愚昧、落后的思想觀念,摒棄陋習,形成節儉、不大操大辦氛圍,并寫入村規民約中,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三是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的直接登記工作。印發《關于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2018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梁平民政發〔2019〕25號)、《關于開展社會團體2018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梁平民政發〔2019〕26號),認真開展我區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工作,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管理。對年檢不合格的社會組織要求限期整改,依法注銷不按章程開展活動和違法開展活動的相關社會組織。截至目前,我區共登記298個社會組織,其中社會團體147個,民辦非企業151個。
四是推動社會工作發展。不斷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目前,我區持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人才81人,其中社會工作師28人,助理社會工作師51人,重慶社會工作員2人,依法登記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5個。爭取市級補助支持資金35萬元,實施4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其中社區社會工作服務項目3個(金帶鎮滑石村,梁山街道北池社區、文峰社區),專業領域服務項目1個(社會福利院老年社會工作服務項目)。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長期以來,民政部門被認為是專做慈善募捐、救孤助殘、扶貧幫困、生活保障等善事的社會福利部門,而不是執法部門,甚至有一部分從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也認為民政工作不涉及執法行為。由于思想認識上存在著誤區,造成了實際工作中常常出現重政策、輕法律,重審批、輕監管,重服務、輕管理,重說理、輕處罰的偏差。
二是法治隊伍建設滯后。目前,我局未設立專門法制機構,也缺乏專職執法人員。對行政監管、行政處罰等各項行政行為無法統一規范,難以及時有效地開展法治宣傳、法律咨詢、執法培訓、檢查考核等日常民政法制工作,極大地制約了全區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與日益繁重的民政行政執法任務很不相適應。
三是法治理論研究不足。對理論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且民政系統法律人才缺乏,不善于從法律的角度思考民政法治建設問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認真按照《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號)要求,進一步細化具體工作職責,強化責任落實。
二是繼續做好本部門牽頭的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工作聯動,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
三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上級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民政執法程序,健全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考核制度,扎實推動行政執法“事中”、“事后”監督的“全覆蓋”。
四是規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與應訴、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民政部門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
五是加強機關自身建設。持續加強黨的建設和隊伍能力建設,加強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大普法宣傳工作。
五、意見建議
一是創新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創新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法律至上、權利與義務對等等相關觀念,實現政府與公眾法律意識的共同提升。時刻關注民生,深入基層、貼近群眾,了解群眾所需,結合當前社會現狀和百姓關注熱點,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充分利用移動網絡調動群眾學法積極性,擴大法治工作的影響力,提高法治宣傳面。
二是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素質培養,真正使廣大干部樹立法律權威,培養法治思想,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律素質。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發揮普法志愿者的作用,積極發展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社工加入普法志愿者隊伍,使之成為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
三是增強學法用法制度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尊法學法用法守法長效機制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做好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理論考試和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制度。加強對法治教育考評結果的運用,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