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0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民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梁平區2023年養老機構行政處罰臺賬 |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發布日期 | 2024-01-1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0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民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梁平區2023年養老機構行政處罰臺賬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發布日期 | 2024-01-10 |
序號 |
處罰決定書文號 (移送文書號) |
處罰對象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金額 |
處罰時間 |
備注 |
1 |
梁平民政罰〔2023〕1號 |
梁平區云龍鎮家友養老院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0元 |
2023.1.31 |
行政復議: 受理單位: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 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桂西路6號行政中心綜合大樓 電話:023-53222121 行政訴訟: 受理單位: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 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紅桂路16號 電話:023-53368600 監督方式:來信來電監督 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桂西路6號行政中心1號樓B區206 電話:023-53222159 |
2 |
梁平民政罰〔2023〕2號 |
梁平區許合養老服務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0元 |
2023.7.5 | |
3 |
梁平民政罰〔2023〕3號 |
重慶市梁平區皂角公寓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0元 |
2023.8.22 | |
4 |
梁平民政罰〔2023〕4號 |
重慶市梁平區德康福養老服務中心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組織落實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0元 |
2023.8.22 | |
5 |
梁平民政罰〔2023〕5號 |
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敬老院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操作流程,未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組織落實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元 |
2023.12.1 |
|
6 |
梁平民政罰〔2023〕6號 |
重慶市梁平區虎城鎮敬老院 |
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未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操作流程,未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組織落實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 |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第五十一條 |
罰款 |
罰款200元 |
2023.12.4 |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