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關于長江流域重慶段“十年禁漁”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通告
梁平農委發〔2021〕14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關于長江流域重慶段“十年禁漁”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通告》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長江流域重慶段“十年禁漁”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通告如下。
一、有獎舉報的對象和途徑
凡是在我區范圍內發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關于重慶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發現有如下違法行為或線索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向市區有關執法機關進行舉報:
(一)在禁捕水域從事非法捕撈;
(二)為非法捕撈犯罪活動提供運輸工具、交易場所、便利設施;
(三)運輸、收購、銷售、加工、經營非法漁獲物;
(四)制造、銷售禁用漁具;
(五)非法獵捕、殺害、買賣長江流域水生野生保護動物;
(六)餐飲單位發布“野生魚”“江鮮”等廣告或提供預定式推銷,經營“野生魚”“江鮮”等相關菜品,以“野生魚”“江鮮”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
(七)其他相關非法捕撈線索。
執法機關應向社會公開本地區本部門的舉報電話或其他舉報方式,及時受理和核查處置社會公眾對違法犯罪線索的舉報,并反饋核查處置結果。如有調整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獲得獎勵的條件
(一)獲得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舉報人必須是以實名方式進行舉報,且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和基本的事實證據或有效線索;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內容事后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執法機關已依法立案查處的。
(二)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舉報人不能證實自身真實身份的;舉報內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實依據的;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與涉漁違法案件無關的;舉報線索事后經有關部門查證未達到立案標準,不予立案的;有關執法機關已經發現或正在查處的;舉報人明確拒絕接受獎勵的;法律法規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三)獎勵對象:
1.同一案件由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對案件查處有實質性幫助的,可酌情給予獎勵。
2.兩人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按同一舉報獎勵,獎金由聯名舉報人集體領取、自行分配。
3.同一舉報人在不同執法機關舉報同一案件的,不重復獎勵,以第一次舉報計獎。
4.舉報人員提供有效協助,幫助執法機構人贓俱獲查獲違法行為,1-3人參與的,按實際人數計獎;參與人數超過3人的,最多按4人計獎,由參與者協商分配。
三、有獎舉報的標準
執法機關根據舉報人所提供的舉報線索或工作協助,在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調查和實施處罰后,可視案情和舉報人的貢獻大小,參考下列標準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一)對提供有效舉報信息的人員,獎勵人民幣200—1000元。其中:舉報信息經查證屬一般違法行為的,獎勵200元;舉報信息經查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獎勵500元;涉案人員3人以上的團伙作案、涉嫌生產性捕撈、制售電捕魚器、收購或銷售非法漁獲物等案件的舉報信息,獎勵500元;涉及非法捕撈及收售非法漁獲物利益鏈條案件,或其他重大案情的舉報信息,獎勵1000元。
(二)對協助執法機關人贓俱獲查獲違法行為的,可按前款有關標準的2倍給予獎勵。
(三)在查獲重特大案件中有特別重大貢獻的,可按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0元的特別重獎。
四、舉報方式及途徑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信件、來訪舉報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舉報內容中應當注明時間跨度,具體事例,被舉報人的真實姓名、身份、住址、聯系方式等。
(一)電話舉報
中國漁政服務平臺:010-59191110
重慶市舉報平臺:12316、12315、110
區農業農村委:(023)53222112;
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023)53233958。
區公安局:110
區市場監管局:(023)53253219
(二)信件舉報
區農業農村委: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134號“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郵編:405200);
區公安局:重慶市梁平區泰和路7號“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郵編:405200);
區市場監管局:重慶市梁平區梁山街道雙桂路295號“重慶市梁平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319辦公室”(郵編:405200)
(三)來訪舉報
區農業農村委: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134號“重慶市梁平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316辦公室”
區公安局:重慶市梁平區泰和路7號“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信訪科”
區市場監管局:重慶市梁平區梁山街道雙桂路295號“重慶市梁平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319辦公室”
五、獎勵資金的管理
(一)獎勵資金的安排和管理。我區獎勵資金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各執法機關要加強資金管理,接受審計、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獎勵的提出和審批。獎勵的發放由具體承辦涉漁案件的執法機關負責實施。承辦涉漁案件的執法機關要及時填寫《重慶市梁平區長江流域重慶段“十年禁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發放審批表》,按程序報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按財務相關規定予以發放。
(三)獎勵領取時間和方式。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應在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領取。領取方式可采取舉報人直接領取、憑有效證件委托他人領取等,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保護措施與責任追究
(一)受理舉報的人員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并保障舉報人的絕對安全。對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其相關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及時查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對借舉報為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有關執法機關正常工作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舉報人法律責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重慶市梁平區長江流域重慶段“十年禁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發放審批表
舉報人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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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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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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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線索或提供工作協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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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辦理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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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辦理 人員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執法機關 負責人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門 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