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區蟠龍鎮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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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蟠龍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按照蟠龍鎮政府于2017年制定的《蟠龍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為如期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2020年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要狠抓了以下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有序推進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方面

一是推進社會治安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實現全鎮10個村(社區)使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全覆蓋,劃分網格89個,聘請網格長10名、網格員89名,網格化管理穩步推進。青埡社區成立了4個鄰里自管會;聘請了6名社區專職治安巡邏隊員,各村分別組建了10名隊員的治安義務巡邏隊,配備10名專職信息員和89名兼職信息員,做到信息收集、治安巡查無盲區,實現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零發案。

二是推進落實民主法治村“三治結合”建設工作。今年我鎮按照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區民政局的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統籌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加強鎮村兩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層基礎站建設,今年4個村全部完成硬件建設。各村(社區)相應推廣“楓橋經驗”,并結合本村實際,建立了“一約四會” 制度、“五老調解室”基層自治組織,引導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2020年我鎮扈槽村、五星村、老林村、銀河村等4個村(社區)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完成鎮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扈槽村、五星村、老林村、銀河村等4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規范化建設;促進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模式的形成,實現在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機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潤人心全面顯現”。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對政府機關干部、事業單位36名執法人員,開展法治教育培訓和法治能力測試,注重通過法治實踐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實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考試管理制度,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排查整治,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有效杜絕了“行政執法不作為、不公正、不規范”等問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方面

一是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度程序。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全面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持續向區政府法制辦備案規范性文件。

二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將所有行政規范性文件納入動態管理。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的建議審查制度。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發揮鎮黨委的核心領導作用,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執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行政工作機制,明確法治工作分管領導、責任辦(所)和經辦人,面對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堅持廣泛聽取意見,堅持充分深入溝通,扎實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強調了“廣泛調研-意見匯集-科學研判-集體決策-行政實施”的工作步驟和準則。通過召開班子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綜合配套改革、投資建設等重大問題的決定,扎實推進行政決策民主化。

三是完善法律顧問機制,合同式聘請法律顧問1人,積極邀請法律顧問參與政府部分行政決策、民事糾紛、行政訴訟等事項,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咨詢論證和審核把關等作用,扎實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2020年無行政應訴案件,法律顧問參與審核鎮內重要合同2份,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2次,參與糾紛調解5起。

四是創新提升“三不評估、三不通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于鎮內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項目、重大創新舉措、重大活動、涉及社會敏感問題等在討論研究階段和實施前均要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統一由決策實施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風險評估,提交區信訪辦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

一是全面實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考試管理制度,每年定期開展執法資格清理,加強執法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規業務培訓,并列入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

二是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排查整治,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依法履職、依法處理。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使用錄音筆2個,執法記錄儀3個,充分發揮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方面

一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執行“季報告”制度,堅持領導干部每季度述責述廉,不定期開展廉政談話,有效防控廉政風險、預防腐敗。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堅持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機制,有效規范權力運行。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內部常態化監督機制,全面落實《關于重新明確蟠龍鎮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決策評估領導小組及職責的通知》(蟠龍委發﹝2018﹞4號)和《關于規范工程項目及商品和服務支出議事決策程序的通知》(蟠龍委發﹝2018﹞101號)的要求,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項目工程等的監管。加大對重點領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脫貧攻堅等事項的審計力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

三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等五公開,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平臺,及時發布政策法規、政務信息、審批事項、權責清單等,切實抓好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及回復等工作,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

一是堅持全面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月報告”制度,完善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重點人員穩控方案,強化依法應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對各類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措施,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社會救助等手段,將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不合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到位,行為違法的處置到位。2020年我鎮共收集各類矛盾糾紛242件,已化解242件。

三是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做到應調盡調。

四是在信訪受理、轉送、交辦和協調、督辦工作中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可尋、改變過去信訪一筐裝的現狀。引導村居民通過網上信訪表達自己的訴求,未發生越級上訪和非訪事件。堅持每周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和信訪苗頭隱患排查,將矛盾扼殺在萌芽階段,確保社會穩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是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和法治能力測試。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行政辦公會學法制度,以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抓手,把憲法列為干部學習的必修課,并將執法人員工作情況納入平時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黨委會開展憲法自學,并積極帶領機關職工參與法治理論學習。

二是注重通過法治實踐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將依法行政考核情況作為公務員晉升的重要依據,提拔干部前嚴格按照程序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機關干部在工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政治規矩,當好表率,不忘初心,切實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推進“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明確行政執法部門以案釋法工作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典型案例發布、以案釋法宣講等制度,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依法治理工作。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方面

一是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鎮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通報法治政府建設進度,協調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認真學習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并結合實際,出臺《蟠龍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進一步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的責任。

二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落實黨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行政主要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為直接責任人的領導責任,各辦所中心和村(社區)“兩委”負責人為全面推進法治建設的具體工作人員,全力協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是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制度,將黨政負責人及其他班子成員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等情況納入年度述職,由鎮紀委進行監督。

四是根據《重慶市梁平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及時制定了蟠龍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了目標要求和工作措施,明確了建設時限和責任部門,做到了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并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各辦所中心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充分利用政府LED顯示屏、宣傳欄等形式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指導思想、具體內容進行宣傳,并由鎮司法所牽頭,相關辦所中心參與,通過召開院壩會、進村入戶走訪、場鎮宣傳等形式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在全鎮上下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2020年我鎮舉辦場鎮宣傳5場,發放宣傳資料0.7萬余份,開展集中宣傳活動5場,召開院壩會178余場,LED顯示屏滾動播放標語20余條。

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建設法治政府的氛圍不夠強

在政府層面,部分政府工作人員對法治政府的建設工作沒有深入理解,對法律缺乏足夠的認識、理解和運用。在社會層面,法治政府的理念、法律意識還未真正深入民心,基層群眾受文化水平較低的影響,受法律宣傳不到位的影響,受根深蒂固的傳統思維方式的影響,遇到問題不會依法辦事,不想依法辦事,不知道按法辦事和靠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等。在普法工作層面,普法內容死板、晦澀,群眾興趣不高,普法工作缺乏針對性,導致群眾對普法的熱情不夠。

(二)行政執法隊伍法律運用能力和執法水平有待提高

當前我鎮的行政執法人員普遍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治觀念不強,執法水平不夠,執法程序不夠規范。行政執法人員接受專業法律培訓力度不夠,執法過程中對相關法律法規理解不透徹。

(三)法治政府建設缺乏系統性

法治政府建設涉及范圍廣人員多,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和配合。法治政府建設涉及多部門,如黨政辦、平安辦、司法所、應急辦等多個部門。日常管理過程中,存在權責不清,互相推諉的情況,工作開展時,缺乏分管責任人或負責部門來進行統一協調,嚴重影響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的各項工作。

三、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依法依規執行受委托的執法職權,明確委托依據、委托事項和委托責任,落實委托執法報備制度。加大食品藥品安全、醫療衛生、勞動保障、環境保護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積極支持法律顧問參與政府日常重大決策以及重要信訪處理,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政策法規、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簽訂各類合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妥善處理涉法涉訴案件、推進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

認真開展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從提升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入手,加大對依法行政理論知識、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行政執法文書規范使用以及行政執法人員道德規范的培訓。認真推進文明執法,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做到服務與執法并重、教育與處罰結合。2021年我鎮將開展執法人員法治教育培訓4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能力。

(四)持續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

在2020年完成4個村(社區)的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基礎上,持續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2021年再完成4個村(社區)的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依法治理能力。

(五)加強行政問責

對在行政履職、行政執法等工作中出現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要依法依紀依規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法律六進”主題活動和三月“法治宣傳月”等重要節點集中宣傳,通過開院壩會、發放法治宣傳資料、設立宣傳展板、懸掛宣傳橫幅等多種方式,深入宣傳法治政府建設,增強群眾法治意識,在全鎮上下營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設氛圍。

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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