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蟠龍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狠抓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多次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專題學習。常態化利用LED電子顯示屏、橫幅等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憲法宣傳周及“憲法宣傳日”當天開展憲法宣傳活動。通過開辦法律知識講座、派發宣傳單等形式宣傳憲法知識,現場為群眾解答法律知識。主要貫徹落實了以下任務:一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納入民生實事清單,積極回復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利用黨委會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法治領域突出問題。三是堅持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在全鎮開展普法工作,不斷提升群眾的法治意識。領導干部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四是將法治思維貫穿整個疫情防控工作中。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的疫情排查模式,利用小喇叭、車載音響、入戶宣傳等方式常態化開展疫情防治知識宣傳,每天對外出返鄉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梳理上報。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以“應接盡接”為目標,利用各種方式宣傳動員無禁忌證的人員接種疫苗。
二、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有序推進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方面。一是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公共服務大廳設置綜合窗口,完善授權,確保社保、醫保、民政、創新創業、農村建房審批等群眾高頻事項全部進駐鎮公共服務中心,依申請辦理類政務事項入駐公共服務中心100%,依申請辦理事項130項,全部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全年通過渝快辦申請次數730次,辦結率100%。二是推進社會治安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實現全鎮10個村(社區)使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全覆蓋,共劃分網格89個,聘請網格員89名,網格化管理穩步推進;青埡社區成立4個鄰里自管會;聘請了6名社區專職治安巡邏隊員,各村分別組建了10名隊員的治安義務巡邏隊,配備10名專職信息員和89名兼職信息員,做到信息收集、治安巡查無盲區,實現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零發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方面。一是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度程序。落實動態清理制度,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確保規范性文件應修盡修、應廢盡廢、動態更新。共清理出規范性文件1件,其中建議廢止的規范性文件0件,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1件(已備案,文號為蟠龍府發〔2019〕64號)。二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相關規定,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臺賬,加強合法性審查,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統一公布”,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三是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發布審核機制。明確政府“一把手”為主要責任人,各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從解決組織領導問題入手,定責任、抓調度,建立了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格局。主動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對照26個試點領域,對政務公開的范圍、內容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堅持“三審三校”制度,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保密關、文字關,確保了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表述準確、公開時機得當。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一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通過民意調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實地走訪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社會公共意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強調了“廣泛調研-意見匯集-科學研判-集體決策-行政實施”的工作步驟和準則。通過召開班子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綜合配套改革、投資建設等重大問題的決定,扎實推進行政決策民主化。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全部公開。二是完善法律顧問機制,合同式聘請法律顧問1人,積極邀請法律顧問參與政府部分行政決策、民事糾紛、行政訴訟等事項,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咨詢論證和審核把關等作用,扎實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2021年無行政應訴案件,法律顧問參與審核鎮內重要合同3份,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6次,參與糾紛調解5起。
(四)堅持行政執法權責統一、權威高效方面。一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改革,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協作執法。鎮經發辦聯合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蟠龍所、鎮規建環辦對轄區內土地進行巡查,并不定期進行重點巡查,全面規范交通運輸秩序,打擊違法行為。同時鎮應急辦聯合交巡警大隊、交通執法大隊多次開展上路執法和駐站執法。二是全面實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考試管理制度,每年定期開展執法資格清理,加強執法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規業務培訓,并列入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三是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依法履職、依法處理。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使用錄音筆2個,執法記錄儀7個,充分發揮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方面。一是民主法治村“三治結合”建設工作有序推進。結合本鎮實際,統籌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加強鎮村兩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層基礎站建設。各村(社區)相應推廣“楓橋經驗”,并結合本村實際,建立了“一約、四會制度”、“五老調解室”基層自治組織,引導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促進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模式的形成,實現在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機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潤人心全面顯現”。按照工作計劃,今年將完成蟠龍村、平安村、聚水村、新店村4個村民“三治結合”的建設。屆時,全鎮10個村(社區)全部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建設,完成鎮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0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規范化建設。二是堅持全面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月報告”制度,完善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重點人員穩控方案,強化依法應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三是對各類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措施,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社會救助等手段,將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不合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到位,行為違法的處置到位。2021年我鎮共收集各類矛盾糾紛249件(信訪交辦件16件,網上代理85件,領導干部接訪下訪88件,鎮村調委化解矛盾糾紛60件),已化解135件,4件正在穩控化解中。四是在信訪受理、轉送、交辦和協調、督辦工作中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可尋。引導村居民通過網上信訪表達自己的訴求,未發生越級上訪和非訪事件。堅持每周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和信訪苗頭隱患排查,將矛盾扼殺在萌芽階段,確保社會穩定。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中的亮點
一是全面推進“楓橋經驗”落地。健全10個村級自治組織制度,有效實現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二是全鎮落實村級民主法治村“三治結合”創建。健全落實10個村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落實“五老調解室”,調整充實完善村級人民調解基層自治組織;完善“村規民約”,健全“四會制度”村民自治組織制度;健全村級開展普法宣傳長效機制。
效果:實現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促進“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會管理的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
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部門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緊迫感不強。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包括一些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觀念比較淡薄,常表現出個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安排具體工作、協調問題、處理糾紛時,常靠主觀、靠經驗作決斷,沒有完全樹立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觀念。執法隊伍人員缺乏,人員配備不到位,與新形勢下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不相適應。行政執法培訓的長期性、系統性和針對性還遠遠不夠,培訓的形式和效果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有待加大。目前,行政執法監督更多的體現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實效性和威懾力。對行政執法工作運行的全過程監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體系。一些監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實不到位,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此外,行政執法監督缺乏合力,監督問責相對弱化,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也比較明顯。
五、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支持法律顧問參與政府日常重大決策以及重要信訪處理,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政策法規、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簽訂各類合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妥善處理涉法涉訴案件、推進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認真開展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從提升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入手,加大對依法行政理論知識、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行政執法文書規范使用以及行政執法人員道德規范的培訓。認真推進文明執法,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做到服務與執法并重、教育與處罰結合。
(三)提高法治宣傳教育效果。一是有針對性、經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強對群眾的普法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營造自覺遵守與執行法律的良好氛圍,并為依法行政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二是切實加強法治宣傳氛圍的營造,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地設置永久性法治宣傳陣地,努力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氛圍,著力構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四是探索運用手機、電視等新媒介宣傳載體,結合自身特點及實際情況,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12·4”國家憲法日、禁毒日等以案說法,以事實教育群眾,提高群眾的參與度,提高群眾對法律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