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曲水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創新社會治理。我鎮積極推進社會治安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做實社會治安網格化管理,依托曲水鎮村(社區)地域劃分,以一個村(社)小組為一個網格,全鎮共構建49個網格。以網格化管理為切入點,實現對全轄區管理工作精細化、有形化。2020年曲水鎮整合充實了治安巡邏隊伍人員,配備治安巡邏車3輛,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查機制,在全鎮范圍內劃定了5條必巡路線、10處必到點位,囊括了轄區所有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我鎮充分發揮村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我鎮廣泛深入開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評選,形成了典型人人夸、美德人人揚、先進人人學的基層文明新風尚。注重鎮土人情、德道規范的情感認同,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傳播正能量,提升精氣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我鎮不斷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監督,建立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在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規范性文件審查過程中,嚴把“四大關口”。一是嚴把合法關。對擬出臺的規范性文件的每一具體條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依據進行審查,確保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權威性。二是嚴把民主關。凡擬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均廣泛邀請群眾、企事業代表當面征求意見和建議。三是嚴把利益關。充分聽取各部門以及群眾、企業代表的意見,統籌各方利益,最大限度讓利于民,盡量把分歧解決在文件出臺之前。四是嚴把程序關。對每一件規范性文件都嚴格按照形式審查、必要性合法性審查、征求意見、提請鎮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發布施行和備案審查等程序,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辦理質量。完善我鎮政府規章“立改廢”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監督,建立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等。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我鎮領導班子始終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定期召開行政決策法制化的專題會議,強調決策科學、民主。進一步完善了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進行了聽證。邀請項目涉及村的村民代表、黨員代表參與聽證,增強了工作透明度。例如今年的扶貧“雙認定”,其認定過程要嚴格進行規范,特別是其中的村民評議,這嚴防了造假作假的扶貧行為,真正做到扶貧為人民,不容存在一絲的水分。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制度作用,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民事糾紛及時進行了處理;完善信訪制度,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建立健全領導接待日制度;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嚴格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等。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我鎮目前涉及執法工作主要有應急辦、食藥辦、規環辦、執法大隊等部門,定期開展執法資格清理工作,加強執法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規業務培訓。經過長期努力形成了“黨委政府集中統一領導,執法力量成為主體,駐鎮單位和村(社)組織廣泛參與”的齊抓共管共享共治工作格局,定期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把群眾的意見、訴求、愿望作為破解鎮管理難題,使我鎮公共管理、服務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我鎮不斷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對行政決策權力結構進行合理定位和配置,尤其是我鎮對直接管理人、財、物的重要部門中那些過于集中的權力進行適當分解,形成既有利于開展工作又有利于權力相互制衡和有效制約的結構體系,避免權力集中于個別部門和少數人手中,能夠有效解決某些方面權力過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以及執行不力等問題。從權力運行的整個過程看,對決策環節的監督,即對決策權的監督是基礎性的,關鍵性的。這一環節的監督缺位,容易使決策者被監督的意識喪失,群眾觀念淡化,一旦“失控”往往后果嚴重。因此,對決策權的監督顯得極為重要。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完善糾錯問責機制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包括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提高行政應訴水平,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鼓勵和支持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等。加強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建設,完善村民自治,加強村級自治組織建設和村工作隊伍建設。逐步把村委會建設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同時,司法所加強人民調解,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堅持定期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及時處理和化解矛盾,進一步明確了各村調解委員會的職責,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調處,防止激化”的原則進行調解。今年共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68件,成功調解糾紛68件,案事件調解成功率100%,充分發揮了調解、綜治工作在維穩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密切了干群關系,有效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我鎮高度重視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設和提高,堅持把學習法律知識作為日常一個重要的學習內容,結合我鎮工作實際,重點抓好干部職工法律教育培訓工作。一是把重點學習宣傳憲法和基本法律作為普法工作的長期任務,著力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意識,積極參加區委、區政府和區普法辦舉辦的各類型學法培訓和考試,保證全員參加,考試合格率100%。通過嚴格學習,努力鑄造一支政治強、思想好、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廉潔高效的執法隊伍。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我鎮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配齊配強了工作隊伍,積極保證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經費,使得我鎮依法行政得到了經費保障。一是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胡文勝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牽頭負責的鎮級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分工負責,職責明確。二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將責任目標細化到領導、到部門、到具體人,層層負責。三是完善了考評機制,確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實效。四是及時制訂下發了《2020年曲水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0年曲水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具體安排,確定了工作重點,并明確了各責任單位的工作任務、相關責任及工作進度,做到目標具體明確,任務分解落實,為進一步推動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有序推進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開展。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思想認識和責任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還要切實加強領導,不要把依法行政作為一句口號,喊在嘴上,寫在紙上,釘在墻上,卻沒有落實到行動上;有的片面強調行政相對人應當服從行政機關的管理,重權利輕責任,重利益輕服務;有的只重視領導的講話、批示,忽視法律的規范、引導功能,導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這也是當前我鎮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亟需解決的問題。要使全鎮部職工都具備相應能力,從而使基層工作更加科學化、法制化。
(二)部分干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夠強。有些干部職工,在多年的工作實踐中,已經養成一定的工作習慣和工作傳統。與不斷更新完善的法律體系、制度、規范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三)行政執法行為還不夠規范。執法過程中不重視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我鎮將繼續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總目標,著力開展法制工作新局面。
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建立有效的學習機制和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法律學習氛圍,提升法律素養、法律意識和法治能力。強化監管機制,落實各項制度,形成按章辦事的良好習慣。充分利用“憲法和法制宣傳日”、學法用法考試等活動契機,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法律權威。
進一步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嚴格執行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規定。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住建中的作用,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探索新的行政執法監督辦法,重點規范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完善和落實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加強對不作為、濫作為的監督。確定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標準和范圍,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和嚴格適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著力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深化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政務公開形式,促進權力運行規范有序,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記錄并歸檔,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