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659872X5/2022-0001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曲水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曲水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發布日期 | 2022-12-15 |
索引號 | 1150022873659872X5/2022-0001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曲水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曲水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發布日期 | 2022-12-15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2022年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以及農業農村部《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及區農委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以下簡稱秋防工作),結合當前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市第六次黨代會、市農業農村委工作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集中力量抓好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兩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二)疫情普查目標。畜禽養殖場戶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對普查發現的動物疫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三)消毒驅蟲目標。畜禽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畜禽驅蟲指導面達到100%。
(四)防疫監管目標。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面達到100%,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率達到100%。
三、時間安排
全鎮秋防行動時間定為9月10日—10月15日。
四、工作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集中抓好以下5個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大宣傳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視、流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集中開展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和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知識大宣傳,不斷強化養殖業主的防疫主體責任意識,提高主動防疫能力,營造群防群控的濃厚氛圍。充分發動村社干部和廣大村民,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等非進場入戶方式,集中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動物疫情大排查,動態更新生豬戶口,準確掌握疫情情況。排查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生產經營者要切實履責,在秋防行動期間集中開展養殖場(戶)等場所大宣傳大清洗大消毒活動。各村社區要統一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養殖場自行建立消毒臺賬,并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和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二)分類實施強制免疫。根據農業農村部和市農業農村委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我區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的強制免疫病種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納入市級財政補貼的免疫病種有犬只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對所有雞、水禽(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禽類,進行H5 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對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芻獸疫:對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進的)、免疫期超過3年的羊只進行免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指導養殖場戶根據本場疫病流行狀況自行開展免疫。對納入“先打后補”政策管理的養殖場,監督其采購符合國家規定的疫苗,自行開展強制免疫。強制免疫仍實行分類管理原則,對大型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開展“督促免疫”,對中小型養殖場開展“指導免疫”,對散養戶開展“代行免疫”,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狂犬病:對轄區內所有犬只進行狂犬病防疫。同時,要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養殖場《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建立、農業服務中心《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三)加強非洲豬瘟宣傳與排查。對轄區內的生豬進行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養殖場(戶),嚴禁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嚴厲打擊豬販子走村串戶推銷仔豬,嚴禁餐桌剩余物飼喂生豬,強化消毒滅源工作,穩定生豬生產,確保市場供給。
(四)抓好防疫監管。對所有養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面監督檢查。對散養戶,由包片獸醫嚴格落實責任片區監管巡查。對畜禽養殖場,由掛牌獸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實施精細化監管巡查。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特別加強規模化養殖場監管,監督健全生物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引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嚴格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管控和消毒,強化滅蚊滅蠅滅鼠、病死畜禽規范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密防范病毒傳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要認真落實基于監(檢)測或風險評估的產地檢疫制度,對未經免疫、免疫超過有效期、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或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嚴禁出具檢疫證明。
(五)抓好疫情普查。采取臨床檢查和調查詢問等方式,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戶開展一次拉網式的疫情普查。普查發現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豬瘟、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結核病、布魯氏菌病、狂犬病等傳染病時,要及時上報、規范處置。特別是發現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典型臨床癥狀的,必須立即果斷先期處置,防止擴散蔓延。普查發現仔豬腹瀉、豬鏈球菌病、豬丹毒、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癥(兔瘟)等畜禽常見多發病時,要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繼續按照《梁平縣牛羊布病結核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梁平農委發〔2016〕14號)要求,對牛羊養殖場戶開展全面普查,及時更新完善檔案。
(六)抓好消毒滅源和驅蟲指導。組織對農村散養畜禽圈舍集中開展一次徹底的消毒滅源和驅蟲保健指導服務,務必做到圈舍、活動場地及周邊環境全覆蓋。監督指導中小養殖場和大型養殖場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配置車輛進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員進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設施設備,定期對全場環境特別是圈舍及周邊環境、飼養用具等消毒,實時對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等進行有效消毒。嚴格落實強制免疫操作各環節的消毒措施,包括對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進出養殖場戶防疫人員的消毒,加強防疫人員自身防護,防止帶毒傳播和人員感染。
(七)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繼續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督促動物飼養場落實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堅決查處不履行自行檢測主體責任的飼養場。嚴格執行基于監(檢)測的產地檢疫制度,并在檢疫證明中備注報告編號,倒逼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落實。以強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為核心指標(強制免疫密度包括電子信息查詢統計的強制免疫密度和現場抽查的強制免疫密度),健全完善考核機制,加強防疫效果評價,充分發揮考核的加力增效作用。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不達標的,及時督促進行強化免疫。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秋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工作標準,改進工作作風,完善工作方法,確保工作成效。各村(社區)務必要高度重視,認清形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及時召開會議、制定方案,抓緊落實好人員、經費以及防控物資等,全力確保春防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二)強化行為規范。要加強疫苗使用管理,規范疫苗儲存、保管,建立發放、領用記錄,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要規范免疫、消毒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發感染等情況發生。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強督查檢查,隨時跟蹤進度和信息填報等情況,對進度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鎮農服中心將不定期派出督查組對各村社區春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予以通報,并扣減動物防疫補助經費。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按時完成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空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