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10X0/2025-0000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人事工作 | 體裁分類 | 人員招錄 |
發布機構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組織部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重慶市梁平區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審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發布日期 | 2025-04-17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10X0/2025-0000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人事工作 |
體裁分類 | 人員招錄 |
發布機構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組織部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重慶市梁平區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審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發布日期 | 2025-04-17 |
重慶市梁平區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公布,按照《重慶市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將現場資格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方式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請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按規定時間到重慶市梁平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梁平區桂西路6號行政中心4號樓3樓就業服務大廳)提交相關材料,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材料
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通過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重慶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審查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2.戶口簿(主頁、增減頁、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
3.畢業(學位)證(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結果,打印版本、手機截圖均可)。未取得畢業(學位)證但能夠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5年畢業生,還應提供所在學校簽章的《重慶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4.報考職位對政治面貌、專業技術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5.下列人員還需提供其他相應證明材料:
(1)報考職位要求為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
①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重慶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員登記表(需能反映2年及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研究生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以及區縣人力社保局提供的身份證明;
②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提供“特崗教師”證書、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需能反映3年及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及區縣教委提供的身份證明;
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服務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需能反映2年及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及區縣團委提供的身份證明;
④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
(2)職位要求為面向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的,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
(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其他有關事項
1.現場資格審查場地及分組安排,詳見附件。
2.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者考試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現場資格核查后將進行材料復審,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或體能測評通知書。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環節。
如有疑問,可直接向梁平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咨詢(咨詢電話:023-5322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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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現場資格審查場地及分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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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組織部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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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為:重慶市梁平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梁平區桂西路6號行政中心4號樓3樓就業服務大廳)。
(一)4月21日
第一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婦女聯合會(參照)綜合管理職位;梁平區委黨校(參照)綜合管理職位;梁平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參照)綜合管理職位;梁平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參照)綜合管理職位;梁平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參照)財務管理職位1、財務管理職位2;梁平區財務結算中心(參照)財務管理職位1、財務管理職位2、財務管理職位3、財務管理職位4、預算審查職位。
第二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就業和人才中心(參照)綜合管理職位、財務管理職位;梁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參照)綜合管理職位1、綜合管理職位2;梁平區社會經濟調查隊(參照)統計管理職位;梁平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參照)基金監管職位;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照)環境執法職位1、環境執法職位2。
第三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照)財務管理職位、城市管理執法職位1、城市管理執法職位2、城市管理執法職位3、城市管理執法職位4。
第四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照)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職位1、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職位2、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職位3、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職位4。
第五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照)綜合管理職位、農業機械執法職位、種養殖執法職位、養殖業執法職位;梁平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照)綜合管理職位。
第六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公安局基層執法勤務職位1、基層執法勤務職位2、基層執法勤務職位3、基層執法勤務職位4、基層執法勤務職位5、基層執法勤務職位6、基層執法勤務職位7、基層警務技術職位(網絡安全管理)。
(二)4月22日
第一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鄉鎮機關綜合管理職位1、綜合管理職位2、綜合管理職位3、綜合管理職位4。
第二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鄉鎮機關綜合管理職位5、綜合管理職位6、綜合管理職位7、綜合管理職位8。
第三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鄉鎮機關綜合管理職位9、綜合管理職位10、綜合管理職位11、綜合管理職位12。
第四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鄉鎮機關綜合管理職位13、綜合管理職位14;梁平區鄉鎮機關財務管理職位1、財務管理職位2、財務管理職位3、財務管理職位4。
第五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梁山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職位、城市建設管理職位;梁平區雙桂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職位1、綜合管理職位2、應急管理職位、財務管理職位;梁平區合興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職位;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職位、財務管理職位。
第六資格初審組
梁平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職位1、紀檢監察職位2、紀檢監察職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