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39787354/2025-0002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7339787354/2025-0002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宗旨:為綜合行政執法提供保障,提高執法效率和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負責集中行使權限范圍內的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職責,對照“法定執法+賦權執法+委托執法”事項清單,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協助、配合區級有關部門及其派駐機構開展聯合執法。
(二)單位構成
機構情況:事業單位1個。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1.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1.0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0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00萬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1.13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1.1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1.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3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8萬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1.13萬元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13萬元,項目支出增加0.0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1.0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1.04萬元,比2024年增加21.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0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增加21.1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新增,人員及公用經費增加;項目支出0.00萬元,比2024年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項目。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00萬元,比2024年增加0.00萬元。(“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比2024年減少0.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比2024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0.00萬元,比2024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2024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費? 萬元,比2024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事業單位)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本單位無項目資金,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單位必須填寫)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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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繆孟? ?? ?聯系方式:023-5355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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