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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5002287339787354/2022-00013 發文字號 仁賢街道發〔2022〕64號
主題分類 安全生產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仁賢街道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24 發布日期 2022-06-08
索引號 115002287339787354/2022-00013
發文字號 仁賢街道發〔2022〕64號
主題分類 安全生產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仁賢街道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24
發布日期 2022-06-08

?仁賢街道發〔20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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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仁賢街道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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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員會,機關各內設機構及街道屬事業單位,駐街道各單位:

現將《仁賢街道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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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梁平區仁賢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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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賢街道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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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硬措施”),以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按照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及區安委會辦公室、區減災委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梁平安辦發〔2022〕26號)文件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二十大結束,在全域范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牢牢把握安全生產大檢查總體要求

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控事故、防災害”為目標,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為重點,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主線,圍繞“兩重大一突出”,全面強化安全責任,全面排查整治風險隱患,精準發現和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災害,以實干實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推動貫徹“十五條硬措施”,促進重點行業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落地見效

依據部門職責分工,聚焦重點行業領域,深化開展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兩重大一突出”專項整治。

??? 街道經發辦:重點排查整治占壓、交叉穿跨越和第三方野蠻施工等外力破壞石油天然氣管道以及整治外力破壞城鎮燃氣管道和人員密集場所占壓城鎮燃氣管道、工業企業等領域安全隱患。

街道道安辦:重點排查在農村道路上貨車、摩托車、電動車超載超限等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村組公路安全隱患。

街道規建環保辦:重點排查整治建設施工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和危險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實等問題;重點排查整治農村、場鎮危房及自建房出租經營等安全隱患;重點排查地質災害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城市運行安全風險隱患 。

街道應急辦: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風險隱患;重點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

街道農業服務中心:重點排查整治防汛抗旱、森林火災、沼氣安全等安全隱患。

仁賢派出所: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管控和在農村道路上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超速、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

金帶市場監管所:重點排查整治特種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隱患。

其他行業監管部門全面排查整治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一)全面行動,自查自改。各村(社區)、機關有關辦所中心、駐街道有關單位和各企業單位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實際,聚焦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明確重點內容,細化任務措施,確定排查方式,壓實各方責任,立即啟動并全面持續開展自查自改。自查問題要建立臺賬清單,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工作時限:2022年4月至黨的二十大結束)

(二)上下聯動,幫查整改。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從“條”上牽頭推動大檢查工作,指導督促本行業領域工作落地見效。街道安委會、減災委強化統籌推動,深入開展督查檢查,推動排查整治工作層層落實,推動問題隱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請各村(社區)、機關有關辦所中心、駐街道有關部門在2022年7月底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和問題清單報送至街道應急辦。

(工作時限:2022年4月至7月)

(三)定期研判,重點核改。街道安委會、減災委將定期開展專題風險研判,分析查找問題短板,全面落實責任,核查工作進度,核實整改情況,建立核查、交辦、反饋閉環機制,推動各項任務快速落地、高質見效。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落實研判制度,跟蹤督促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整改到位。

(工作時限:2022年7月至黨的二十大結束)

(四)跟蹤督辦,問責促改。街道安委會、減災委對自查自改不認真、整改不落實的,綜合運用交辦督辦、警示約談、通報批評、公開曝光、末位發言、追責問責“六種形態”,跟蹤督促整改。

(工作時限:2022年4月至黨的二十大結束)

四、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實施。各村(社區)、駐街道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力親為,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難點難題;其他負責人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進一步細化完善檢查方案,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相關工作,落實落細職責分工。同時,從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做好大檢查的支持保障工作。

(二)堅持動真硬碰,嚴格督查督辦。組織專業力量深入現場嚴督細查,通過大檢查真正解決安全問題、提高安全水平。要緊盯事故多發易發區域領域,堅決懲戒一批突出違法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協助區級部門關閉取締一批嚴重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三)抓好工作統籌,嚴肅工作紀律。要把握好政策基調,堅持穩中求進,高質量統籌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注意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既要抓緊時間務實推進大檢查,又要杜絕運動式、簡單化、“一刀切”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要嚴防擺拍式、作秀式檢查,杜絕蜻蜓點水、走馬觀花,確保大檢查工作落地見效。

(四)強化信息報送,構建長效機制。要及時報告工作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全面總結工作成效,提煉固化長效機制和標準規范。在黨的二十大、市第六次黨代會等特殊重點時段,要認真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并向街道安委會、減災委進行匯報。各村(社區)、機關相關辦所中心、駐街道相關單位要立即部署,開展大檢查工作,并同步做好迎檢工作準備。(聯系人:董沛靈;聯系方式:13708326344;電子郵箱:4533992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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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賢街道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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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仁賢街道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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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落實黨委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1.是否嚴格落實《重慶市梁平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是否加大安全生產等約束性指標在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為黨工委、辦事處領導對班子成員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

2.是否完善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進學習機制,及時組織傳達。是否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重要論述納入黨工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內容。

3.街道黨工委主要負責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重大問題,帶頭示范落實現場調研、專題部署、化解突出問題。其他班子成員是否抓好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工作,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等加強支持保障工作力度。

4.街道黨工委是否專題研究落實“十五條硬措施”有關工作。2022年5月上旬前,黨工委主要負責人是否主持召開黨工委會議,研究制定“十五條硬措施”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工作方案,明確黨工委成員相關工作職責,研究解決“兩個不到位、兩個不扎實”具體問題。

5.是否開展常態化宣傳加強安全工作宣傳力度。是否在企業車間、建設工地、村居社區、景區等單位常態化保持3條(幅)以上的標語、海報、專欄或視頻;是否每月在區級以上主流媒體(電視臺、報紙、網站、手機報、微信等)發布1條以上安全新聞或工作動態。

二、嚴格落實黨工委、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6.是否制定出臺黨工委、辦事處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會議,是否每半年聽取1次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履職專題匯報,并加強督查檢查。

7.街道辦是否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全面明確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行業領域監管責任,杜絕監管盲區。在2022年6月底前,是否全面梳理明確所有企業和項目的行業監管責任,重點落實家庭裝修、外立面(城鎮風貌)改造、充電樁、自建房、沼氣池、旅游景區、小型游樂設施等安全監管責任。對?;贰⑷細狻⒌缆愤\輸、電動自行車等環節多的領域,是否進一步推動形成部門監管合力。

8.街道辦主要負責人是否每月研究調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組織解決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其他分管負責人是否堅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協調調度、每月檢查督查,督導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落實。

9.在2022年5月上旬前,街道辦是否組織開展風險研判,細化管控措施,制定落實“十五條硬措施”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的工作方案,明確班子成員相關工作職責,并主持召開動員部署會議。

10.是否創造條件推動安委會實體化運行。是否充分發揮應急辦統籌協調、督促檢查、考核獎懲職責,定期組織研判重大安全風險,加強轄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辦所的督查檢查。

11.是否強化本級行業科室監管力量配備和條件保障,確保有足夠力量承擔安全監管職責。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12.是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編制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13.各部門是否在2022年5月中旬前,制定本行業領域、本系統、本單位落實“十五條硬措施”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工作方案,主要負責人是否帶頭重點推動,逐項分解任務,細化工作時限,明確責任人員,強化督查考核。

14.是否完善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配備,提升履職能力水平。是否堅持集中力量、走出機關、嚴格執法。是否做到監管人員檢查工作日開展執法,分管負責人每周調度推動執法,主要負責人每月開展執法工作檢查。

15.是否抓緊研究上報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長期發展的項目。是否按照統籌推進冬春基礎設施建設原則,加快損毀工程修復和病險水庫整治、易澇點整治、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加快推進堤防工程、水庫、防火公路、消防水池等重點工程建設。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16.是否落實“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是否依法配合區級部門對工礦商貿、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生產經營性火災等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開展調查。

17.是否配合區級部門對轄區內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依法開展調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是否在調查結案后一個月內須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束后一年內是否依法開展“四不放過”評估。涉嫌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是否移交紀委監察機關處理。

18.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較大事故的,是否配合區級部門調查追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責任、部門負責人責任。

19.是否定期核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及責任追究情況,對應調查未調查、應追究未追究的,嚴肅追責問責。是否嚴格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強化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責問責。

20.對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設施工、交通運輸,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高度危險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是否配合區級部門依法追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1.是否嚴格落實《重慶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試行)》,對發生特定情形的,是否嚴格實行“一票否決”。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22.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切實推動長期抓標準化建設、日常抓“日周月”隱患排查、重點抓“一線責任制”、關鍵環節抓“總工程師”制度;是否組織制定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

23.在2022年5月中旬前,所有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牽頭制定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的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分層級、分崗位落實工作職責和操作辦法。30人以下小微企業是否按照主管部門制作的“風險明白卡”抓好落實。

24.是否嚴格落實企業掛牌公示“三個責任人”、重大風險(隱患)“三個層級負責人”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履職要求。是否分級分類完善重點管控企業(管護單位)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企業單位負責人“三個責任人”掛牌公示,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更新;是否做到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每月至少指導檢查2家以上掛牌企業(單位),督促整改2個以上突出問題隱患,協調解決2個以上安全管理難題。對弄虛作假、搞“掛名負責人”的,是否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25.凡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的,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墻”的,是否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26.是否將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納入各部門日常監管執法必查內容。是否將企業內部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改廠長經理管理層、部門技術層、車間班組操作層“三個層級負責人”履職情況納入各級監管部門執法檢查重點內容。

六、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27.各村(社區)、駐街道相關單位,機關相關辦所中心、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結合實際細化“十五條硬措施”各項任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查思想認識、查履職盡責、查監管執法、查風險管控、查隱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單、明確要求、壓實責任、限期整改。

28.是否聚焦道路交通、建設施工、危化品、燃氣、非煤礦山、工貿、文旅、消防、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治。重大隱患整改是否由區安委會和上級集團公司掛牌督辦,嚴格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是否明確地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地質災害防治救援責任,地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機構人員是否調整到位,“四重網格員”是否到位。是否與國有林場、村(社區)、林區經營單位和重點人群監護人簽訂責任書。是否在防火檢查站(卡口)以及主要入林路口設置“重慶市森林草原防火一碼通”二維碼,落實人員值守。是否對農事用火、病蟲害防治、林區吸煙、野炊等違規用火加大管控力度。

29.是否聚焦一線從業人員安全行為,全面檢查“一線責任制”的推廣落實情況。2022年6月底前,道路交通、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工貿、燃氣、電力、文化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是否全面完成“一線責任制”試點工作;9月底前,重點行業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資質以上建筑企業是否全面完成“一線責任制”工作;12月底前,是否實現全區所有行業領域企業“一線責任制”全覆蓋。

30.對商場、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是否立即責令整改。對燃氣、成品油管道被人員密集場所占壓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區域是否開展風險評估,并落實管控措施。

31.對排查整治不認真,未列入清單、經查實屬于重大隱患的是否嚴肅查處,引發事故的是否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對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產停工、追究刑責等堅決果斷措施。

32.是否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是否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在安全例會上曝光。對專項整治排名連續落后、事故反彈嚴重并居全街道前列、督辦問題查處整改不力、責任落實問題突出的,是否在安全會議上由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一崗雙責”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作末位發言。對事故多發頻發、發生較大事故或重大險情、責任落實不力的,是否交辦督辦、通報批評、警示約談和追責問責。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33.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是否存在“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的情況,對?;贰⒌V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高危項目和人員密集場所,是否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

34.是否開展項目審批“回頭看”,對不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地方規劃和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的,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對達不到安全標準的產業項目,是否堅決不予上馬開工,已經運行的是否堅決整改。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是否終身追責。

35.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是否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36.是否嚴肅查處建筑施工、礦山、?;雀呶P袠I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為,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相應法律責任。

37.是否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嚴查資質方責任,對發生安全事故的是否嚴格依法追究資質方的責任。

38.是否強化國有企業關聯方管理,街道辦轄區內國有企業是否建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管理團隊,加強對下屬企業、分包單位、管理輸出項目等關聯單位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關業務。對違法分包轉包的行為,是否通報其上級集團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39.用工單位是否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落實一線崗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

40.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

41.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領域,是否加強安全監管,重點核查企業危險崗位雇傭勞務派遣、靈活用工人員持證上崗和安全培訓情況。是否對勞務派遣人員“兩不管”開展執法檢查和責令限期整改,對造成人員死亡的,是否調查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42. 是否嚴格履行管行業必須管“打非治違”的職責,建立有隊伍、有裝備、有保障、有機制的安全生產常態化綜合“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圍繞本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43.突出礦山違法盜采、油氣管道亂挖亂鉆、?;罚熁ū瘢┓欠ㄉa儲存運輸經營、建筑無資質施工和層層轉包、客車非法運營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是否依法精準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等執法措施。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以及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是否依規依紀依法從重懲處并公開曝光。

44.行業主管部門是否緊盯本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加強線索摸排和督導檢查,整治行業亂象,定期公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執法案例。

45.是否發揮“12350”安全生產舉報熱線作用,健全完善各行業領域非法違法行為舉報查處工作機制。

46.是否健全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是否深挖嚴打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背后“保護傘”,對監管執法人員和不法企業“貓鼠一家”等腐敗問題,是否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47.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是否按照執法管理權限,加強風險和問題研判,確定重點檢查對象,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是否嚴格按照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進行行政處罰,防止執法隨意、標準不一。

48.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是否圍繞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嚴格開展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三部曲”閉環執法。是否堅持執法“清零”,持續提升執法檢查強度、問題查找強度和執法處罰強度。對同類違法行為反復發生的企業,是否增加執法檢查頻次,依法實施從重處罰;對受到處罰拒不整改的,是否依法按日實施連續處罰。是否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落實《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刑事責任追究有關規定。黨政領導干部是否違規干預行政執法和事故查處。

49.上級部門是否定期核查下級部門日常監管執法情況;街道安委會是否定期抽查核查部門、機關辦所中心日常監管執法情況。

50.是否組織專家開展常態化服務,是否深入重點村組、重點企業幫助培訓和診斷檢查,指導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各監管部門對安全基礎底子薄、技術管理水平弱、監管人員經驗少的小微企業,是否組織安全專家或技術骨干定期開展集中指導,幫助解決本質安全短板難題。在重要節點和特殊敏感時期,是否組織專家深入一線開展重點檢查。舉辦各類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是否提前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檢測評價,對達不到安全標準的不予舉辦或延遲舉辦。

51.是否創新利用在線遠程巡查、用水用電監測、電子封條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違法盜采、冒險作業、管理不落實等違法行為,對關停礦山是否停止供電,派人現場盯守或巡查,嚴防明停暗采。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52.是否落實安全生產執法專項編制,配備與行業管理相適應的專業執法力量,規范委托執法。

53.是否建立健全執法審核、監督、考核制度,加強全街道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培訓,加強專業執法裝備配置,提升執法隊伍履職能力。是否加強行政執法證培訓考試力度,確保執法人員全員持證上崗。

54.是否研究制定街道辦應急管理機構和能力規范化建設實施標準,推動出臺實施意見。是否加強人員、資金等保障,利用租賃、購買等方式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執法車輛保障。

55.是否探索建立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制度。

56.是否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回頭看”,核查安全監管執法隊伍配齊建強情況,對不符合中央改革精神、簡單撤并隊伍、減少執法人員的錯誤做法予以糾正。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57.是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宣傳工作,廣泛宣傳《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是否落實“七個一”(社會各界一封信、網絡媒體一報道、商圈廣場一視頻、安全“五進”一畫冊、村居社區一專欄、重點部位一標語、生產企業一措施)的重點宣傳措施,大力宣傳舉報方式、舉報重點、獎勵辦法。是否拓寬舉報渠道,通過12350舉報熱線、電子郵箱、微信公眾號、二維碼、來信來訪等多種方式,對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瞞報、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58.是否用好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是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舉報獎勵制度,將《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納入企業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59.是否按照健全一套流程、落實一批人員、設立一筆專項資金的方式,推動舉報獎勵工作規范運行,及時核查舉報線索并兌現獎勵。是否嚴格保密措施,依法保護舉報人相關權益,對泄露舉報人信息的從嚴處理,確保群眾放心舉報。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60.是否嚴格落實事故報告直報制度,嚴格事故報送時限和相關要求。相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瞞報事故是否及時抄告行業監管部門。

61.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推延不報的,對直接責任人、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的人員是否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對瞞報事故的企業,是否從重處罰并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政府和部門瞞報是否實行“一票否決”。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62.對村(社區)、駐街道相關單位考評和干部考核,是否綜合分析其對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三件大事”的統籌把握。

63.是否常態化開展預警預判,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實戰化演練,提前做好物資儲備調配,嚴格值班值守和備勤備戰,健全完善消防等各類應急救援隊伍調度使用辦法,及時有效處置各類事故災害。是否建立和完善會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各相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協作聯動機制,是否組織開展“1+7+N”會商研判,統籌開展好年度、7個重要時段自然災害趨勢分析。是否按時序進度推進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編制“1+5”(綜合+5個單災種)風險評估報告、風險區劃圖和防治區劃圖,運用好普查成果。

64.是否加強緊急情況下的安全信息發布,落實“叫應”機制,確保喊得應、有回應。對極端天氣可能導致的責任事故,是否分區域、分行業領域細化落實“熔斷”機制,嚴格落實緊急情況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是否把《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作為教科書,自查自改在防災減災救災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項。

65.在黨的二十大、市第六次黨代會等重要節點,端午、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以及在高溫汛期、大霧冰雪或暴雨天氣等重點時段,街道、村(社區)干部、部門監管干部、企業負責人是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領導干部在片區、一般干部在現場、交警在路上、廠長經理在企業。

66.是否健全安全生產履職紀實制度,建立安全履職檔案,對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重點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履職軌跡,是否實行周檢查、月通報,適時以適當方式進行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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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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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賢街道黨政辦? ???????????????????? 2022年5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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