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司法局
關于廢止《梁平縣法律援助辦案經費支付辦法(試行)》《關于加強民營經濟
發展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梁平司發〔2020〕29號
區司法局機關各科室(處、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各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經區司法局2020年度第7次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依據的上位文件已修改、屬于階段性已過期的《梁平縣司法局關于印發〈梁平縣法律援助辦案經費支付辦法(試行)〉的通知》(梁平司發〔2015〕21號)、《重慶市梁平區司法局印發〈關于加強民營經濟發展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梁平司發〔2018〕32號)等2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施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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