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696570246B/2025-00035 | 發文字號 | 雙桂街道發〔2025〕31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預案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雙桂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雙桂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雙桂街道地震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發布日期 | 2025-06-06 |
索引號 | 11500228696570246B/2025-00035 |
發文字號 | 雙桂街道發〔2025〕31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預案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雙桂街道辦事處 |
有效性 | |
標題 | 雙桂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雙桂街道地震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發布日期 | 2025-06-06 |
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雙桂街道地震事故應急預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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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街道內設機構及事業單位,駐街道各單位:
為做好雙桂街道地震災害的預防和救援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街道實際,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將《雙桂街道地震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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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辦事處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雙桂街道地震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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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街道應對地震災害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重慶市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梁平區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暫行)》等政策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雙桂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災害時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及災后恢復工作。
1.4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黨的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軍地聯動;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減災相統一;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科學應對、依法處置的工作原則。
地震發生后,街道各辦公室、村(社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5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按其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初判標準:轄區內發生M≥6.0級地震,或在其他區域發生M≥6.0級地震,在震中50公里范圍內的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初判標準:轄區內發生5.0級≤M<6.0級地震,或在其他區域發生5.0級≤M<6.0級地震,在震中50公里范圍內的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事件
初判標準:轄區發生4.0級≤M<5.0級地震,或在其他區域發生4.0級≤M<5.0級地震,在震中50公里范圍內的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事件
初判標準:轄區發生3.5級≤M<4.0級地震,或在其他區域發生3.5級≤M<4.0級地震,在震中50公里范圍內的地震災害。
二、組織體系
2.1街道抗震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街道黨工委書記? 曾慶華
常務副指揮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高健華
副指揮:街道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單位:街道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建辦、經濟發展辦、平安法治辦、民生服務辦、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社區事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雙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雙桂規資所、雙桂派出所、各村(社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9個地震應急專項工作組。
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防震減災工作計劃;指導和檢查街道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及時關注國家和省、市、縣預案更新情況,做好街道應急預案銜接工作;負責啟動街道突發地震應急響應,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協作聯動工作機制,建立與部隊之間的工作協同制度;組織、指揮、協調各級搶險救援力量,做好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上級部門及社會救援力量;收集、掌握災害有關信息,發布一般、較大地震災害信息,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工作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抗震救災、災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街道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平安法治辦,由平安法治辦分管領導周飛云兼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擬定抗震救災方案;傳達貫徹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實各村(社區)和駐街道單位的地震應急工作;協調各救援隊伍的救援行動;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擬定宣傳工作方案,指導各村(社區)抗震救災宣傳,配合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組織信息發布;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街道抗震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專項工作組
成立9個抗震救災應急響應工作小組,地震發生后各小組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和各自職責立即開展工作,并及時在“141”基層智治平臺上反饋工作進展。
2.2.1現場指揮部
由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周飛云擔任現場指揮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呂春坪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地震災害和災害救助應急的全盤把控,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情況進行處理,確保成功疏散、解救被困人員并妥善安置。
2.2.2綜合協調組
組長:潘紅,副組長:喻琪淋,成員: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工作人員等。負責統一協調、調配應急資源,傳達指揮部命令;負責公文辦理、會議安排、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實時掌握、匯總各工作組進展情況;保障現場指揮部工作運轉;承辦現場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搶險救災組
組長:鄧佳萍,副組長:謝偉,成員:平安法治辦工作人員、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等。負責排除險情、搶救被困群眾,保護生活物資;配合區地震應急指揮部搶險救災組搶救被壓埋人員及國家重要財產、文物;配合有關部門搶修道路、橋涵、水利、電力、供水等設施;配合運輸救急物資、藥品;幫助災區恢復生產、生活;負責街道災民的疏散,災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2.2.4監測調查組
組長:曾曼卿,副組長:熊寧軍,成員:雙桂規資所、經濟發展辦工作人員。調查、核實險情,組織監測、預測地震、次生地質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向現場指揮部提出對策和措施。
2.2.5醫療衛生組
組長:鄧富榮,副組長:卿召武,成員:雙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建立臨時救護點,搶救和轉移受傷的群眾,做好消毒防疫工作,防止災后傳染病發生。
2.2.6治安維穩組
組長:楚道義,副組長:金鋒、陳耿,成員:雙桂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社區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維護災區治安、交通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負責保護重要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震區社會秩序穩定。
2.2.7應急救助組
組長:唐壘,副組長:寇源、袁玉龍,成員:民生服務辦、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等。安置緊急轉移的群眾,發放基礎物資,并做好心理疏導等工作,保障群眾“有衣穿、有飯吃、有地方住、有干凈水喝、有病能醫治”。
2.2.8后勤保障組
組長:蔣銳,副組長:左娟、鄧棚,成員: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負責保障搶險救災所需的各類物資,為應急救援隊伍和受災群眾提供后勤保障;負責救災資金、物資的接收、轉運和分配工作;負責死難者的善后工作。
2.2.9輿情導控組
組長:汪婷,副組長:唐梅,成員:黨建辦、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事跡,普及地震、防震知識;發布震情、災情信息,預防和消除負面輿情。
三、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
地震災害實行分級響應機制。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先期處置。
3.2應急處置
地震發生后各專項工作組根據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3.2.1搜救人員
各村(社區)立即組織有關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雙桂街道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民兵應急隊伍立即搶救被掩埋人員,組織營救受災被困人員。在街道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加強與現場救援隊伍之間銜接和配合,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3.2.2開展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組織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設立現場臨時醫院救治,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盡量減少傷員致死、致殘。
協調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對災區飲用水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接種與預防性服藥。
3.2.3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街道辦事處設置救災物資發放點,確保救災物資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3.2.4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優先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3.2.5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形成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配合區地指專家對水庫、堤壩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加油加氣加氫站點、輸配電線路等重點設施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次生災害。
3.2.6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災區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處打擊盜竊、搶劫、聚眾哄搶、詐騙、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好涉災涉穩風險監測、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嚴密防范、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
3.2.7加強志愿者現場服務管理
做好志愿者現場接收、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安全有序參與抗震救災。
3.2.8做好新聞宣傳與輿情應對
做好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新聞報道工作。加強對本轄區輿情應對和引導,依法打擊編造、傳播地震謠言等虛假信息的行為。
3.2.9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四、保障措施
4.1隊伍保障
街道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主要擔負災情信息的快速調查核實,通訊中斷情況下的信息報送,街道抗震救災指揮部指令的快速下達,號召群眾緊急疏散撤離和組織開展自救互救等工作任務。
街道人武部組建民兵應急分隊,在上級應急救援隊未到達之前,主要擔負先期搶救人員的任務;在上級應急救援隊到達之后,協助和配合各救援隊開展搶險救災。
雙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醫療救護分隊,在上級醫療救護隊未到達之前,主要擔負先期搶救人員的任務;在上級應急救援隊到達之后,協助和配合上級醫療救護隊開展醫療救護。
4.2物資與資金保障
街道按照地震應急工作的需要,配備必要的通訊、供電等應急設施,確保緊急狀態下能夠支援救災。儲備必要的救災工具,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
4.3避難場所保障
街道在公園、廣場、體育場、學校操場等設立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必需的交通運輸、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等設施設備。
在學校、衛生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
五、恢復重建
街道積極向區級相關部門爭取災后重建資金,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并配合區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六、其他地震事件應急
6.1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轄區內或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時,街道要快速收集受災情況,并速報區應急局等相關部門,及時與上級部門聯系溝通,組織召開部署會議傳達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發生地震謠傳誤傳事件,維持社會穩定。
6.2地震傳言事件應急
當轄區內出現地震傳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時,各村(社區)人員要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街道,街道視情況上報區應急局,并根據有關要求采取措施平息地震傳言。
七、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預案評估,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上位預案的變化情況和風險評估、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