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區審計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電子數據審計科)
負責擬訂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督辦、考核等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系、宣傳、接待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干部教育、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群團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信訪辦理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檔案、車輛、應急、安全等日常工作;負責審計項目實施所需的各類業務、財務、管理等電子數據的歸集、整理、儲存;負責審計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維護;組織開展相關審計數據分析;負責計算機審計技術的支持和培訓;負責信息系統和電子數據的安全保密管理與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規審理科
負責對審計項目實施情況的復核審理和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起草本單位審計業務管理制度,承擔與審計業務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審計聽證、行政訴訟、行政復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
負責審計規劃及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統計報表;負責統籌協調、辦理審計(調查)結果對外公告等工作;承擔被審計單位、有關部門落實審計決定、審計建議的督促工作;負責起草向本級人大、政府報送的關于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負責督促落實本級人大、政府以及有關領導批示的整改事項,及時掌握有關部門受理審計移交移送案件的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負責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政審計科
負責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五)重大政策跟蹤審計科
負責對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企事業審計科
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使用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區政府部門管理的或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涉農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教育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受托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資金進行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投資審計科
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或跟蹤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經濟責任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負責提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草案;負責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