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58 | 發文字號 | 梁環罰〔2025〕11號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梁環罰〔2025〕11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發布日期 | 2025-05-13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58 |
發文字號 | 梁環罰〔2025〕11號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梁環罰〔2025〕11號)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發布日期 | 2025-05-13 |
當事人名稱: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
投資人:唐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8MA5U5RMN29????????????????????
地址:重慶市梁平縣雙桂街道迎賓路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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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于2025年4月8日對你修理廠進行了調查,發現你修理廠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2024年11月29日,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查看重慶市梁平區渝梁機動車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尾氣檢測工段視頻,發現你修理廠工作人員譚xx在2023年10月10日出現在車牌號為渝AM72D6的尾氣檢測視頻中,譚xx在車輛渝AM72D6尾氣檢測前,將OBD作弊器安裝在OBD接口處,使該車輛通過尾氣檢測。2025年4月8日,執法人員對你修理廠進行了調查,你修理廠存在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證明:
1.2025年4月8日對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現場負責人譚xx所作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
2.2025年4月8日對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現場負責人譚xx所作的《調查詢問筆錄》。
3.重慶市梁平區渝梁機動車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檢測渝AM72D6車輛尾氣檢測工段視頻。
4.2025年4月8日現場檢查視聽資料。
證據1.2.3.4證明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生態環境違法事實。
5.2025年4月8日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現場負責人譚xx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2025年4月8日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現場負責人譚xx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7.2025年4月8日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提供的譚xx《授權委托書》。
證據5.6.7證明違法主體為梁平縣東升汽車修理廠。
你修理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禁止機動車所有人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禁止機動車維修單位提供該類維修服務。禁止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規定。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于2025年4月23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梁環罰告〔2025〕7號)告知你修理廠陳述申辯權,你修理廠在告知的期限內沒有進行陳述申辯。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機動車所有人處五千元的罰款;對機動車維修單位處每輛機動車五千元的罰款。”的規定,并按照《重慶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環規〔2022〕6號)的規定,你修理廠本次涉及安裝OBD作弊器1輛車,處每輛機動車五千元的罰款,我局決定對你修理廠處以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伍仟元整。 ?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修理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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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