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1-0015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2020年度區級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發布日期 | 2021-09-3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1-0015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2020年度區級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發布日期 | 2021-09-30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一)職能職責。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根據職責和授權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査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開展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8.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査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9.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執行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范和相關標準。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區的相關工作。
11.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對接中央、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區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
12.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査活動,査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以及跨區域、跨流域的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13.負責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14.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與國際合作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方案,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15.承擔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6.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1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8.職能轉變。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一級財政預算單位,內設辦公室、綜合科、法規宣教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態保護科、行政審批科。
(三)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屬區政府行政單位,單位編制12人,年末實有人數12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工勤1人。下屬事業單位: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屬事業單位,編制28人,年末實有人數25人;梁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屬參公單位,編制25人,年末實有人數18人。
從預算單位構成來看,納入本部門2020年度決算編制的單位有下屬事業單位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及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0年度收入總計3,752.76萬元,支出總計3,752.76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70.31萬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收支中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資金減少,由鄉鎮街道主體實施的項目由財政局直接劃撥額度,不再由主管單位劃撥,導致2020年收支賬面數減少。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
2.收入情況。2020年度收入合計3,752.7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70.31萬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收支中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資金減少,由鄉鎮街道主體實施的項目由財政局直接劃撥額度,不再由主管單位劃撥,導致2020年收支賬面數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752.76萬元,占100.0%;年初結轉和結余35.2萬元。
3.支出情況。2020年度支出合計3,752.7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70.31萬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收支中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資金減少,由鄉鎮街道主體實施的項目由財政局直接劃撥額度,不再由主管單位劃撥,導致2020年收支賬面數減少。其中:基本支出1,476.82萬元,占39.4%;項目支出2,275.94萬元,占60.7%。
4.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為零。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752.76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670.31萬元,下降4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收支中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資金減少,由鄉鎮街道主體實施的項目由財政局直接劃撥額度,不再由主管單位劃撥,導致2020年收支賬面數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717.5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023.14萬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支出減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76.65萬元,增長40.8%。根據《預算法》及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嚴格按照預算調整程序對2020年部門年初預算收支進行調整,并相應調增支出預算。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增、日常公用經費調增、年中追加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專項經費支出。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35.2萬元。
2.支出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52.7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440.04萬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收支中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資金減少,由鄉鎮街道主體實施的項目由財政局直接劃撥額度,不再由主管單位劃撥,導致2020年收支賬面數減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1.85萬元,增長42.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增、日常公用經費調增、年中追加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專項經費支出。
?3.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為零,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5.2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實行零結轉。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1.28萬元,占0.03%,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下屬事業單位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業務培訓費用。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23.13萬元,占3.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0.02萬元,增長19.4%,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等費用的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49.19萬元,占1.3%,與年初預算基本一致,主要原因是為單位職工繳納保險費用和職業年金。
(4)節能環保支出3,531.57萬元,占94.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91.83萬元,增長44.8%,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項目資金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7.59萬元,占1.3%,與年初預算基本一致,主要原因是為單位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76.8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86.1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8.28萬元,增長19.6%,單位有新增加職工。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由部門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390.6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82.58萬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公用經費。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8.97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03萬元,下降6.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9萬元,下降6.2%,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2020年度未安排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主要是本年無因公出國出境安排。費用支出與年初預算數、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是本部門本年度未購置公務車。費用支出與年初預算數、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與上年度均未購置公務車。公務車運行維護費23.6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4萬元,下降5.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7萬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公務車輛管理規定,減少公車運行維護成本。
公務接待費5.3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其他省市生態環境局到我單位學習調研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3萬元,下降10.5%,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2萬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車輛保有量為4輛;國內公務接待92批次736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3元,車輛購置費0.0萬元,車輛維護費5.9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90.64萬元,比2019年度減少282.58萬元,降低42.0%,主要原因準確把握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中的項目經費支出所屬經濟分類科目,嚴格執行政府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儉,壓縮機關運行經費。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50.7萬元,增長17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生態環境執法、監測頻次增加,大氣、水環境治理任務加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5.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3.0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2.5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 ????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部門整體和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和自評報告的形式開展自評2項,涉及資金2,275.94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
主管 部門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財務 科室 |
經建科 |
自評總分(分) |
95 |
||||||||||||||
部門 聯系人 |
田嫣琳 |
聯系電話 |
023-53222753 |
||||||||||||||||
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
預算 資金 (萬元) |
年初 預算數 |
全年(調整) 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
執行率 權重 |
執行率 得分 (分) |
||||||||||||
2275.94 |
2275.94 |
2275.94 |
95 |
100 |
95 |
||||||||||||||
當年績效目標 |
年初績效目標 |
全年(調整)績效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目標,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30天以上,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完成45家社會餐飲機構油煙整治,油煙排放消減量為990千克,非甲烷總烴削減量為5098.5千克。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目標,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30天以上,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完成45家社會餐飲機構油煙整治,油煙排放消減量為990千克,非甲烷總烴削減量為5098.5千克。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目標,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30天以上,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完成45家社會餐飲機構油煙整治,油煙排放消減量為990千克,非甲烷總烴削減量為5098.5千克。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
績效指標 |
指標 名稱 |
計量 單位 |
指標 性質 |
年初 指標 值 |
調整 指標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數 (%) |
指標權重 (分) |
指標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標 |
|||||||||
管網長度 |
公里 |
≥ |
10 |
10 |
10 |
90% |
10 |
10 |
|||||||||||
削減化學需氧量 |
噸/年 |
≥ |
565 |
565 |
565 |
100% |
10 |
10 |
|||||||||||
削減氨氮 |
噸/年 |
≥ |
41 |
41 |
41 |
100% |
10 |
10 |
|||||||||||
削減總磷 |
噸/年 |
≥ |
5.2 |
5.2 |
5.2 |
100% |
10 |
10 |
|||||||||||
監測設備 |
套/臺 |
≥ |
11 |
11 |
11 |
100% |
10 |
10 |
|||||||||||
監測數據 |
個/日 |
≥ |
7900 |
7900 |
7900 |
100% |
10 |
10 |
|||||||||||
優良天數 |
天 |
≥ |
330 |
349 |
349 |
100% |
10 |
10 |
|||||||||||
細顆粒物濃度 |
微克/立方米 |
≥ |
35 |
29 |
29 |
100% |
10 |
7 |
|||||||||||
油煙治理對象 |
家 |
≥ |
45 |
55 |
55 |
100% |
6 |
6 |
|||||||||||
油煙排放削減量 |
千克/年 |
≥ |
990 |
1227.15 |
1227.15 |
100% |
10 |
10 |
|||||||||||
滿意度 |
/ |
≥ |
90% |
90% |
90% |
80% |
4 |
3 |
|||||||||||
說明 |
|||||||||||||||||||
項目績效自評表
項目 名稱 |
水污染防治 |
項目 編碼 |
自評 總分 (分) |
95 | ||||||||||
主管 部門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財務 科室 |
經建科 |
項目 聯系人 |
江毅 |
聯系電話 |
15215259199 | |||||||
項目資金(萬元) |
年度 總金額 |
年初 預算數 |
全年 (調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
執行率 權重 |
執行率 得分 (分) | |||||||
2057.11 |
2057.11 |
2057.11 |
93 |
100 |
93 | |||||||||
當年績效目標 |
年初績效目標 |
全年(調整)績效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水污染防治資金共5個項目,建設管網長度約10公里,改造國控斷面標準化建設,削減COD565噸/年、氨氮41噸/年、總磷5.2噸/年;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7000平方米;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配置常水質監測儀器5套;另購買大氣、水質監測儀器設備6臺/套,完成四個季度農村環境監測點位服務。 | ||||||||||||
績效指標 |
指標 名稱 |
計量 單位 |
指標 性質 |
年初 指標 值 |
調整 指標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數 (%) |
指標 權重 (分) |
指標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標 | ||||
管網長度 |
公里 |
≥ |
10 |
10 |
10 |
90% |
20 |
17 |
是 | |||||
削減化學需氧量 |
噸/年 |
≥ |
565 |
565 |
565 |
100% |
20 |
16 |
是 | |||||
削減氨氮 |
噸/年 |
≥ |
41 |
41 |
41 |
100% |
20 |
20 |
是 | |||||
削減總磷 |
噸/年 |
≥ |
5.2 |
5.2 |
5.2 |
100% |
20 |
20 |
是 | |||||
監測設備 |
套/臺 |
≥ |
11 |
11 |
11 |
100% |
10 |
10 |
是 | |||||
監測數據 |
個/日 |
≥ |
7900 |
7900 |
7900 |
100% |
10 |
10 |
是 |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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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績效自評報告
根據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預算資金績效目標自評工作的通知》(梁平財發﹝2021﹞253號)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著專人負責,安排相關科室對2020年度項目資金開展了績效自評工作。
(1)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2020年度,投入水污染防治資金2,057.11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資金1,441.12萬元、債券資金43.46萬元、本級投入資金572.53萬元萬元,主要用于全區水污染治理,水環境質量改善。
水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梁平區新盛聯盟橋國考規范化建設項目、文化鎮場鎮雨污分流項目、重慶市梁平區長江經濟帶水質自動監測能力建設項目、2019年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服務費及購買大氣、水質檢測實驗儀器提高監測能力,改善全區水環境質量。
(2)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資金投入情況分析。項目資金全部到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支付及時,資金使用范圍規范,財務管理規范。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2020年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顯著增強,主要次級河流出境斷面水質均全部達標。其中,龍溪河出境斷面(普順)水質類別為Ⅲ類;明月江支流(新盛河)出境斷面(聯盟橋)水質類別為Ⅲ類;回龍河出境斷面(大河橋)水質類別為Ⅲ類、汝溪河出境斷面(團堡)和黃金河出境斷面(雙河口)為Ⅱ類,均達到考核要求。全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0%。
2020年,回龍河大河橋斷面建成一座水質自動監測站,配備常規五參數水質自動分析儀、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高錳酸鹽指數水質自動分析儀、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等水站自動分析儀器共5臺/套,并投入運行,實現對回龍河水質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配備6臺/套大氣污染、水污染檢測儀器用于提升監測能力和數據的精準性,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科學決策提供更加有效的依據。
產出效益。梁平區新盛鎮聯盟橋地表水國考斷面規范化建設項目,新建隔離防護網700米,配套建設活動門,設置隔離防護區標志牌10個,安裝監控設備2套,綠化面積7000平方米,入河口治理,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面完成聯盟橋地表水國控斷面規范化建設任務。
文化鎮場鎮雨污分流工程項目建成管網長度約10公里,全面提升了文化鎮場鎮污水收集率,減少了生活污水入河量,新盛河流域文化場鎮污水收集率達到90.0%以上,污水處理廠污水進水量和進水濃度總體穩定。
重慶市梁平區長江經濟帶水質自動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建成后對回龍河出境斷面水質實時監測。其中,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每小時監測一次,單日每個項目可獲得24個監測數據;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總氮每4個小時監測一次,單日每個項目可獲得6個監測數據,共計144個監測數據。為及時掌握水質情況,水污染防治提供數據支撐。
2019年全區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運行服務,全年實際處理污水約700萬噸,削減COD550噸/年,氨氮40噸/年,改善全區各流域水環境質量。
監測能力建設項目配備各類監測儀器共11臺/套。其中離子色譜儀用于分析降水中硫酸鹽、例行河流水質中氟化物,水庫中硫酸鹽、硝酸鹽、氯化物、氟化物等項目,全年累計獲得有效數據600余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用于實驗室中分光光度法比色項目中,全年累計獲得有效數據1200余個;機動車路檢設備(便攜式汽油車尾氣排放分析儀和便攜式柴油車尾氣排放分析儀)用于機動車道路抽檢工作,全年累計共抽檢車輛3000余次。
購買農村環境監測服務完成了梁平區1個農村環境監測點位共4個季度(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和PM2.5)的監測服務。
(3)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因我區財政緊張,水污染防治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建設和設備購置,用于后期運營維護費用投入不足,同時環保項目屬于社會公益類型項目,經濟效益較小,吸引社會投資較難。
建議中央及市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水污染防治的資金支持力度,同時引入社會資本投入,切實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優美環境的迫切期盼。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無區財政局委托第三方對部門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53222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