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報
日期: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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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報


2019年,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定不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定不移以人民為中心,積極解決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各項改革任務,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安全總體保持穩定。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環境保護職責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在審批過程中,我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嚴把準入關,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一律予以否決;對限制準入的,必須同時滿足相應行業和相應區域的要求,謹慎審批,堅決做到依法審批,不越權、不越級、不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評等級;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評報告的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中介機構,我局不予指定、推薦,中介選擇完全市場化,杜絕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對可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及時在我局官網上予以備案通道和公示公開通道設置,并即時更新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操作指南,方便辦事群眾及時、準確的進行登記備案。二是著力提質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壓縮審批時限,將環評報告書、報告表的審批時限分別從60日、30日壓縮為20個工作日、10個工作日,受理后及時開展公示和組織專家評審,避免項目擠壓和拖沓,進一步提高了效率。2019年我局完成環評審批項目85件,建設單位自主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106件。

2.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是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工作。今年我局印發了《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關于確定并公布梁平區2018年度環境信用評價區級參評企業名單的通知》(梁平環發〔2019〕19號),對49家企事業單位進行環境信用評價,對其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社會監督等方面評價打分,評選出47家良好企業,2家不良企業,有效推動了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建立。二是嚴格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積極配合區發展改革委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工作,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每月定期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上報至“信用梁平”平臺。

3.全面開展工業企業排污權核定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178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工業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渝環〔2017〕249號)的要求,我區持續開展工業企業排污權核定。實施排污權交易制度以來,我區共開戶企業88家,完成排污權交易127次,交易金額879萬余元,其中COD交易量543.13噸,氨氮交易量25.13噸,二氧化硫交易量2496.04噸,氮氧化物交易量4796.62噸。

4.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通知》(渝府辦〔2017〕59號)、市減排辦《關于印發2019年各區縣總量減排指標計劃的通知》(渝減排辦〔2019〕2號)文件要求,我區2019年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需較2015年分別下降10.82%、7.6%、19.2%、24%。今年我區已實施并完成建成區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梁平海螺水泥廢氣深度治理、梁平排水公司二期擴建工程等減排項目,全區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明顯,能夠完成市級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

5.嚴格決策責任追究,推動領導干部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健全并嚴格實施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已將環境保護作為全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近3年來考核分值(總分100分)分別為:9分、9分、9分。

(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建立執法責任體制。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和《重慶市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罰當其責。二是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案情特點,注重收集處罰案件中可能影響自由裁量幅度的相關證據材料,采用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增強了對行政處罰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說明。三是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與審查審核相分離的原則,確保案件查處公平、公開、公正。

2.嚴格監管執法。我局堅持以保護和改善環境為目的,以現場執法監督管理為核心,利用雙隨機抽查、環境執法大練兵、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為專項行動等方式,以大氣、水、土壤、噪聲、環評、環境安全等環境違法行為為執法重點,對慣于偷排漏排的行業開展休息日、節假日突擊查、夜間及雨天正常查的環境監管辦法,堅持重點治亂、鐵拳鐵規治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64件,罰款105萬元,實施查封、扣押1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

3.強化司法聯動。一是嚴格按照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萬州區檢察院、萬州區法院聯合制定的《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實施意見》,定期召開司法聯動工作例會,對發現涉嫌行政拘留的案件和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及時邀請公安提前介入調查,鎖定違法證據,提高辦案效率,今年,我局移送萬州區法院強制執行7件,移送公安局行政拘留1件。二是開展部門聯合執法。今年我局聯合區公安局、區檢察院、沙壩水庫管理站等單位對沙壩水庫飲用水源地進行聯合監督執法,切實保障我區飲用水源安全。三是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局涉行政訴訟二審案件2件,負責人出庭應訴2件。

4.加強執法培訓。我局制定了年度培訓計劃,今年以來多次派員參加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業務學習與培訓,并安排新進人員集中學習了《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制作規范等依法行政的基礎知識,重點學習了近幾年新修訂發布的環保法律法規,夯實基本的法律知識。利用空余時間組織執法人員學習典型案例,探討法律實踐,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環境執法案件辦理質量。

5.創新監管執法手段。出資500萬元建設了梁平區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對全區33個鄉鎮污水處理廠、4個造紙廠、1個煤礦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對涉水單位進行24小時監管,精準發現違法問題,大力推進非現場監管執法。依托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打造監管大數據平臺,提高監管執法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切實減輕環境行政執法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影響,做到抓重點、提效能、促發展。

(三)自覺接受行政權力監督

1.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按照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和環境信息公開目錄,通過多種方式主動將政策法規、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內容向社會公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實現“陽光政務”。2019年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審批84件、排污許可43件、行政處罰64件。按要求每月在局網站公布梁平區空氣質量簡報和水環境質量簡報,每季度公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報告,每年發布梁平區環境質量簡報和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打造高效、公正和廉潔的政務環境,自覺接受行政監督。我局全面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全局黨的建設總體布局,與環保業務工作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2019年,我局按時辦結人大代表議案2件和政協委員提案6件,積極配合人大、政協的調研工作。

(四)依法有效化解環境矛盾糾紛

1.進一步加強環境信訪工作。積極化解環境信訪矛盾。強化環境風險防范,確保我區環境信訪安全穩定。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完善行政違法投訴舉報有關制度,充分利用“12369”環境違法舉報電話平臺、微信舉報等百姓環境投訴渠道,秉承“調解環境糾紛”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相結合的理念,依法做好信訪雙方的調解工作,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并督導辦案人員落實信訪回訪工作。2019年至今,我局共受理信訪舉報案件423件。其中,“12369”環境違法舉報電話361件,市級轉辦7件,區級轉辦18件,群工系統12件,微信舉報25件,現已全部辦結。

2.綜合手段化解生態環境風險。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環境應急管理中心,負責具體承擔日常工作。二是編制了《梁平區2019年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工作方案》,將我區生態環境領域的重大風險從來源分為道路交通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和企業生產管理引發突發環境事件兩類,通過方案的印發和落實,形成單位聯動、齊抓共管化解生態環境安全風險的良好工作氛圍。三是利用領導包案制度集中化解信訪風險,我局將今年群眾反映強烈的11件信訪投訴問題實行領導包案處理,將每一件信訪問題細化到責任人身上,確保問題得到根本上的解決,集中化解信訪風險。四是進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我局積極暢通當事人權利救濟渠道,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辯或聽證,組織相關人員認真解答回復,努力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今年,共組織聽證會案件13件。

(五)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

1.結合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開展普法。一是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與普法網法治理論考試,通過以考促學,以學促進來提升干部的法律素養;二是組織領導干部學習重慶干部網絡學院等在線課程,每月定期參加市局組織的“環保大講堂”視頻培訓,不定期參加市局、黨校組織的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班,及時更新環保法律知識。

2.結合群眾關心的問題開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傳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環境日、七五普法、憲法宣傳日、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等主題活動,到梁山街道、雙桂街道、工業園區等地開展法治講座,以案釋法。二是聯合梁平日報開設“環保曝光臺”專欄,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21件,展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堅決態度。三是充分利用報紙、新聞、微博、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舊媒體,及時宣傳、廣泛報道,2019年共計發放法治宣傳資料9000余份。

二、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進展不平衡的問題。一是近年來,群眾環保意識逐漸提高,信訪投訴量逐年增大,群眾要求越來越高,且往往涉及其他利益等,群眾信訪處理的滿意率無法得到進一步提高。二是先進科技手段運用存在短板。目前,我局行政執法的日常巡查、調查取證、污染源定位調查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多以“人防”為主。執法APP技術運用還處于起步階段,無人機、衛星遙感、大氣監管熱點網格等應用還是空白,智慧化、精準化監管水平亟待提升。三是面對環境問題點多、面廣、任務重的現實,目前的執法人員、執法車輛以及經費的保障顯得明顯不足,極大的限制了執法隊伍的建設。四是環境行政執法保障措施亟待完善。一方面,一線環境行政執法人員長期接觸的有毒有害物質,面臨健康風險。另一方面,部分管理對象法治意識不強、甚至對抗執法,執法人員面臨人身安全風險,執法人員遭遇恐嚇、威脅、阻撓的情況仍有發生。五是生態環境領域立法節奏快,執法專業性相對較強,工作要求高,鄉鎮(街道)絕大多數沒有專職隊伍,且兼職人員又缺乏穩定性、持續性,難以適應生態環境執法需要,制約了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全面開展。

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建議

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突出“政治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強執法隊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發揮黨組織統籌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建議對生態環境系統開展修法、立法調研,深入一線執法隊伍了解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與現實情況的不相適應之處,簡化部分執法程序,尋求執法成本和執法效果的平衡,使手中的法律既是執法的依據,也是執法隊員的保障。三是建議增加機構編制,加強執法人員、車輛、經費保障,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夯實基礎。四是建議通過改革設置鄉鎮(街道)專門環境執法隊伍,真正實現執法機構延伸做到全覆蓋。五是建議推進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工傷保險,鼓勵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高職業傷害保障水平。配套建立考核獎懲、立功表彰等保障機制,提高執法隊伍積極性、主動性,讓廣大執法人員安心、安業。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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