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區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有關法治政府建設重要講話精神,堅決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任務,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現將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環境保護職責
1. 規范環評審批管理。嚴格環境準入,落實“三線一單”的約束作用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面清單,按照建管名錄和分類管理名錄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依法對項目進行公示公開,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第4號),嚴格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不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評審批門檻。
2. 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做到應發盡發,截至2020年12月29日,我區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核發排污許可證59張,對744家排污單位進行排污登記。努力將排污許可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
3.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今年我區將實現城市建成區內燃煤鍋爐全淘汰,引導汽修、涂裝、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產生行業在高溫時段錯峰減產、錯峰生產,全區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明顯,能夠完成市級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
4.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是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定期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進行環境信用評價,對其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社會監督等方面評價打分,并評選出良好企業和不良企業,有效推動了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建立。二是嚴格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積極配合區發展改革委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工作,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每月定期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上報至“信用梁平”平臺。同時在局官方網站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公開行政處罰、紅黃牌名單、重點排污企業、環評許可、建設項目許可、環境質量等內容。
5.嚴守環境安全底線。2020年,未發生《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的追責情形和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二)增強公眾法治參與實效
1.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在起草涉企業和特定群體、行業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時,通過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在起草制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制訂“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等行政規范性文件時,在政府網站發布征求意見稿,充分聽取群眾和其他部門意見。
(三)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權責統一、程序規范、權威高效
1.執法隊伍整合組建情況。一是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整合環境保護和原國土、農業、水利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以及林業部門對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執法職責,2020年1月6日,取得《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組建了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生態環境局名義,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切實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
2.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和《重慶市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罰當其責。二是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案情特點,注重收集處罰案件中可能影響自由裁量幅度的相關證據材料,采用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增強了對行政處罰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說明。三是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與審查審核相分離的原則,確保案件查處公平、公開、公正。
3.嚴格進行法制審核。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均嚴格進行法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行比率達100%。我局印發了《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強化了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規范了執法行為,提高了執法質量有力地促進了嚴格規范公正執法。截至2020年12月,我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23件,罰款109萬元,實施查封、扣押1件。
(四)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1.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印發并按照《貫徹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工作方案》要求,對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的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對其他已經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將在線監控數據作為監管的重要依據,以非現場執法的方式開展執法監管為主。
2.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我區精準復工復產有關要求,上半年減少企業抽查數量,1-3季度共隨機抽查企業112家。
3.實行非現場監管方式。通過充分利用梁平區污染源在線監測二級平臺、梁平區鄉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企業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相關企業發現問題整改問題。
4.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并督促其立即進行整改。同時,對損害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影響生態環境質量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的重大環境問題、影響疫情防控、偷排偷放、惡意排污、拒不整改、侵害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污染環境的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5.強化上門服務意識。指導房地產施工單位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落實噪聲污染防控措施,對確需夜間連續施工的,引導其按要求辦理夜間施工審批手續,避免夜間違法施工。同時,協助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梁平排水有限公司、梁平桑德水務有限公司等重點排污單位排查在線監測設施運行問題,及時維護故障設備,確保在線數據真實有效。
(五)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1.嚴格按照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萬州區檢察院、萬州區法院聯合制定的《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實施意見》(梁平環保發﹝2017﹞5號),積極與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開展工作交流,對發現涉嫌行政拘留的案件和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及時邀請公安提前介入調查,鎖定違法證據,提高辦案效率。
(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1.嚴格實施執法公示制。通過區政府官方網站及時公開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信息,規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
2.積極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嚴格要求執法人員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程序、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行政執法整個過程進行全程記錄
(七)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1.通過市生態環境局“12369”環境投訴熱線及市轉辦、區轉辦信訪件、網絡信訪件、來信來電來訪等渠道,及時受理群眾投訴,群眾舉報的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不定期對信訪問題進行梳理匯總,對重復投訴多、群眾反響強烈的信訪案件實施領導包案處理。2020年沒有發生因違法執法或者執法不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情形。
(八)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1.全面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和學習。一是組織執法人員參與普法網法治理論考試,通過以考促學,以學促進來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二是組織執法人員學習重慶干部網絡學院等在線課程,每月定期參加市局組織的“環保大講堂”視頻培訓,不定期參加市局組織的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班;三是組織執法人員重點學習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及時更新環保法律知識;四是利用空余時間組織執法人員學習典型案例,探討法律實踐,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環境執法案件辦理質量。
(九)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1.結合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開展普法。一是9月7日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深入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重要精神。二是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與普法網法治理論考試,通過以考促學,以學促進來提升干部的法律素養;三是組織領導干部學習重慶干部網絡學院等在線課程,每月定期參加市局組織的“環保大講堂”視頻培訓,不定期參加市局、黨校組織的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班,及時更新環保法律知識。
2.結合群眾關心的問題開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傳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環境日、“七五”普法、憲法宣傳日、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等主題活動,到梁山街道、雙桂街道、工業園區等地開展法治講座,以案釋法。二是聯合梁平日報開設“環保曝光臺”專欄,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展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堅決態度。三是充分利用報紙、新聞、微博、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舊媒體,及時宣傳、廣泛報道。
3.積極開展服務型執法活動。通過執法告知、送法上門、巡查檢查等方式,及時將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傳達到企業,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的執行,促進企業生態環境規范化管理,提升企業守法意識,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的落實,將普法工作落到實處;充分利用報紙、新聞、微博、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舊媒體,加強執法工作宣傳、法律法規和違法案件的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工作,深化普法宣傳。
二、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一)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力量不足。面對環境問題點多、面廣、任務重的現實,目前的執法人員、執法車輛以及經費的保障明顯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執法隊伍的建設。
(二)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仍需加強。近年來生態環境領域新出臺、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較多,普法宣教工作存在形式單一、內容滯后等問題,普法教育沒有深入基層、入腦入心,同時部分執法人員也存在對個別法規政策學習不透、掌握不準的問題。
(三)基層執法力量弱群眾滿意度難提高。生態環境領域立法節奏快,執法專業性相對較強,工作要求高,鄉鎮(街道)絕大多數沒有專職隊伍,且兼職人員又缺乏穩定性、持續性,難以適應生態環境執法需要,制約了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全面開展,同時眾環保意識逐漸提高,信訪投訴量逐年增大,群眾要求越來越高,群眾信訪處理的滿意率難以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全面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局黨組書記、局長伍元中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堅持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職權、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推動全局黨員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能力。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頭學法講法、以案釋法,建立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各科室負責同志自覺按法規政策辦事,按程序流程辦事。
四、2021年法治建設工作安排
2021年,區生態環境局將積極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突出“政治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強執法隊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發揮黨組織統籌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二)持續加強學習培訓。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市區級專業培訓,切實轉變執法理念,提高執法水平,樹立服務觀念,促進效能建設。結合我局實際,明確學習內容,制訂學習計劃,進一步營造濃厚的學法、知法、用法的氛圍,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法律素養,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增強依法履職的能力。
(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對依法行政的環節、步驟進行具體規范,提升辦事的“標準化”程序,同時加大政務公開力度,進一步增強環境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辦事效率,加強社會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四)強化法治宣傳工作。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利用“全國憲法宣傳周”等重點節點,組織策劃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讓法律知識、法治理念的傳遞更加深入基層、貼近百姓,營造和諧良好的法治氛圍。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