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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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梁平區生態環境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級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全面有序開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各項工作,現將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引領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

一是嚴格按照黨的二十大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不斷健全體系化工作推進機制,定期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自查,對標對表《2023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部署重點工作。二是積極參加第二批市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依據《梁平區創建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工作方案》具體要求緊密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細化分解任務到各科室、單位,明確時限,壓實責任,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強化督導檢查,做到穩扎穩打,確保創建實效。

(二)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是不斷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設,有序開展增量、存量文件清理審查工作,2023我局新增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共計1份,經審查符合公平競爭審查標準,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是嚴格環境準入,強化項目環評審批,強化三線一單約束,2023年共審批環評39件,環評網上備案56件,核發排污許可證66家、排污許可登記44家,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3件,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17件,全區52家核輻射應單位持證率100%三是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通過告知承諾制完成審批的項目10個,占比26%,主動參與到項目招商、項等前端環節,出具23份預審意見。四是積極履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牽頭組織2022年度區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印發了《關于確定并公布梁平區2022年度環境信用評價區級參評企業名單的通知》,將區級39家企業納入本年度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培訓,評價結果為良好企業34家、4家警示企業、1家不良企業。對守信企業做到“無事不擾”,對信用評價等級低和無信用等級的企業,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督促和幫助其立即整改,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三)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梁平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著力健全完善制度、嚴格審查程序、規范審查內容、優化審查隊伍著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要求各科室根據“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明確重點、分清責任、保證質量,按時間、按要求扎扎實實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經自查,本單位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共2件。

(四)提升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5項程序,依法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凡是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向社會及有利害關系的群眾公開征求意見;凡是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的事項,都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凡是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不作出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五)加快推進行政執法方式重塑變革

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落實三項制度的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和物質保障,真正做到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合法及時準確、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有源可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應審盡審。

(六)健全監督制約體系

一是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全面貫徹落實報告工作制度,主動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情況向區委常委、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協主席、區政府有關領導報送;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提案,并及時做出回復。2023年辦理人大代表建議4件,政協提案6件。二是大力提升行政應訴實效。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按照司法部門的要求,積極履職,做到應出盡出、出庭出聲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三是持續深化政務公開。我局嚴格執行區委、區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在市生態環境局的指導下,及時將各項工作落實措施及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重點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領域的信息進行公開。2023年,通過區生態環境局政務網站公開行政許可處理決定125件;行政處罰事項31項;行政強制事項1項;環境管理事項71件;監督檢查事項12件;其他法定主動公開內容9件。2023未出現因政務公開導致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未發現涉密內容和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也未發生任何泄密事件。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強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我局配備了1名公職律師、聘請了3名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度建設、重大決策、重要合同和各類改革方案審查以及法律糾紛調處等方面的“法治外腦”作用,不斷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組織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參加2023年度全區法治理論知識學習考試并參加旁聽庭審,不斷加強領導干部法治教育。二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要求,積極引導申請人依法表達復議訴求。持續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要求,切實履行生效裁判,維護司法權威。2023年參與辦理2件行政復議案件。三是優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不斷推進行政調解組織建設,制定了《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調解工作流程圖》《行政調解工作應當遵守的原則》《行政調解工作紀律》等行政調解告知指引制度文件;嚴格按照《行政調解委員會建設規范(試行)》配備行政調解室,為行政調解工作開展提供了有效保障。持續強化信訪法治化建設,以“事要解決”為根本,聚力推進信訪復查復核和依法分類處理,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全年受理信訪投訴311件,辦結率100%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為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法治建設,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區生態環境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局主要負責人堅持以身作則,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全體干部職工依法辦事,做到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督辦,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局領導班子充分運用法治思維謀劃、指導各項工作,以法治方式開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等中心工作,確保了各項工作都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三、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2023年,雖然我局在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機構隊伍建設相對薄弱,人員少、專業技術人員缺乏,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亟待加強。二是法治培訓力度還需加大,對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精神、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學習不夠全面不夠深刻,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加強。

四、2024年工作計劃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及區委十五屆五次全會暨區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度,持續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不定期地進行分析研究,不斷提升生態環境領域法治化水平。

二是突出法治宣傳。用好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發布、轉載法治宣傳圖文,提高群眾關注度和社會影響力。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法治培訓、法治理論知識學習考試,全面提升隊伍整體法治素養。

三是強化執法力度。牢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底線,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執法聯動協作,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執法監管,扎實開展生態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體推進執法+服務+普法,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多形式開展普法活動,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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