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0-0022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發布日期 | 2020-10-19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0-0022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發布日期 | 2020-10-19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按照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梁委編委發【2020】5號)規定,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其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是:
一、主要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生態環境局名義,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一)承擔污染防治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依法開展水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氣環境保護,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農業面源,工業噪聲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生態保護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承擔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等造成生態破壞的生態保護執法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因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
(三)承擔核與輻射安全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依法組織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
(四)承擔對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
(五)承擔生態環境有關信訪、投訴舉報受理日常工作。
(六)承擔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承擔支隊日常運轉和重要事項督辦,承擔支隊文秘、檔案、保密、會務、政務公開、信息等工作。承擔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有關信訪、舉報事項的受理工作,以及“12369”環保舉報系統有關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支隊黨風廉政建設、政治思想建設、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
(二)法制科。組織實施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相關法律文書的制作及歸檔工作。承擔對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承擔行政執法有關宣傳教育工作。
(三)應急科。承擔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指揮、調度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執法。
(四)執法一大隊。承擔水生態環境保護(含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農業面源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執法。
(五)執法二大隊。承擔大氣環境保護,餐飲服務業油煙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執法。
(六)執法三大隊。承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地下水、固體廢物、化學品和重金屬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執法。
(七)執法四大隊。承擔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承擔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等造成生態破壞的生態保護執法和監督檢查。承擔重大開發建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