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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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舉措。4月1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明確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其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包括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專項。5月20日,市安委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全市安全生產整治3個專題、11個專項方案,其中包括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專項,該專項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和市應急管理部門總牽頭,涉及危險廢物外其他內容由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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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危險廢物專項整治的具體措施。5月26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全國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該方案重點從生態環境部門職能職責出發,明確危險廢物專項整治的重點行業、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同時生態環境部建立工作機制,組建專班定期調度推進該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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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強化我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的需要。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指出我市“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問題依然突出”,并列舉了榮昌危險廢物處置和墊江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等存在的危險廢物管理問題。近期,危險廢物非法轉運處置等案件時有發生,急需進一步強化危險廢物監管。結合我市工作實際以及管理短板,制定《重慶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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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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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工作方案》分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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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總體要求。明確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推動完善危險廢物相關領域監管銜接機制,提升危險廢物“三個能力”,有效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環境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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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整治范圍。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危險廢物重點行業、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化工園區等。整治范圍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全國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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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工作任務。包括危險廢物規范化排查整治、推動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及強化協同聯動等四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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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進度安排。分為啟動部署階段(2020年11月)、排查整治(2020年12月)、集中攻堅(2021年1月至12月)、集鞏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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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保障措施。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定期調度工作進展,總結分析問題和提煉經驗,促進危險廢物行業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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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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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主要以生態環境部《全國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為指導,結合我市危險廢物管理實際,聚焦危險廢物問題較突出的行業和環節,以及環境隱患較大的重點區域,在排查清理范圍、管控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要求上做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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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將相關內容一并納入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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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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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方案》旨在指導區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排查整治,提升利用處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管理機制,確保危險廢物及時安全處置和環境風險進一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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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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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方案》中“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廢物特性的固體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