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解讀
日期:2021-03-31
語音播報
語音合成中,請耐心等待...
進入播報模式
退出播報
【字號:

《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解讀

?

現將《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通過實施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是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共治大格局的重要舉措。

2020年4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0〕8號),要求2020年6月底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并指導督促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在2020年年底前,建立實施舉報獎勵制度。

二、主要內容

(一)舉報途徑。

《有獎舉報辦法(試行)》明確,公民可通過來信(收信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旗山路252號)、來訪(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人民來訪接待室,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旗山路252號)、微信(“重慶生態環境有獎舉報”微信公眾號)等三種途徑舉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屬于有獎舉報范圍的環境違法行為。

(二)舉報范圍。

《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規定,下列7類環境違法行為納入有獎舉報范圍:

一是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或者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

二是造紙、制革、印染、電鍍、農藥、水泥、玻璃、鋼鐵類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擅自開工建設或者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三是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的;

四是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或者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五是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六是通過偷排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七是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具體有獎舉報情形。

(三)獎勵發放。

經生態環境部門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舉報人意愿啟動獎勵程序,給予最低500元人民幣、最高5000元人民幣獎勵。

舉報人應當自告知獎勵決定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通知其領取獎勵的生態環境部門領取獎勵。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他要求。

《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要求,舉報人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件和聯系方式;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或者協助執法人員開展現場調查取證。若舉報人捏造、歪曲事實,惡意謊報或向被舉報單位索要財物,嚴重擾亂舉報獎勵工作的,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五)實施時間。

《有獎舉報辦法(試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江陵县| 祁阳县| 齐河县| 民勤县| 策勒县| 巩义市| 通榆县| 太白县| 土默特右旗| 隆林| 崇明县| 隆回县| 西平县| 阆中市| 石林| 富蕴县| 定州市| 申扎县| 通海县| 黔南| 鹿泉市| 仲巴县| 祁东县| 吉安市| 前郭尔| 日喀则市| 南充市| 黄山市| 改则县| 神农架林区| 奉化市| 黄大仙区| 靖西县| 涞水县| 桂平市| 莫力| 乌兰浩特市| 镇康县| 淳化县| 西青区| 介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