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慶市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12月2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渝府辦發〔2023〕112號),為切實加強與市級預案銜接,適應新形勢下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健全重慶市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守牢美麗梁平建設環境安全底線,結合梁平區實際,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對《重慶市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
二、《重慶市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有哪些編制依據?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三、《重慶市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本預案適用于轄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轄區外發生但通過水體、大氣遷移通道可能影響梁平生態環境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按照《重慶市梁平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梁平府辦發〔2023〕84號)等有關規定開展。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梁平府辦發〔2023〕6號)等有關規定開展。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重慶市梁平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等有關規定開展。
四、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哪些等級?
答: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五、組織指揮機構有哪些?
答: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梁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應急監測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和新聞宣傳組等工作小組,具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預警分為哪些等級?
答: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七、預警發布與解除是怎樣的?
答:藍色(Ⅳ級)、黃色(Ⅲ級)預警: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向區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上報市政府,由區政府統一發布。對于較嚴重的可能達到橙色和紅色的預警結果,區政府立刻向重慶市人民政府上報,由市政府組織發布。橙色(Ⅱ級)、紅色(Ⅰ級)預警: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
區政府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按規定程序重新發布。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的,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八、突發環境事件響應分級是怎樣的?
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一般(Ⅳ級)及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處置。事故單位、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高新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先期處置,待市政府應急工作組或國務院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權進行移交,由市政府或國務院工作組負責組織指揮。
九、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措施是怎樣的?
答: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或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開展先期處置,第一時間通告周邊區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避免人員傷亡。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采取污染處置、轉移安置人員、醫學救援、應急監測等措施。
十、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終止是怎樣的?
答:當突發環境事件態勢得到妥善、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基本消除后,無次生、衍生事件繼發的可能,環境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一般(Ⅳ級)、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狀態解除意見,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在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高新區管委會牽頭,相關單位協調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由事故現場最高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助、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善后工作是如何進行的?
答:善后工作包括對污染損害的評估、事件調查、賠償安撫和信息通報。事件調查結束后,由區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調查報告,并提出整改建議,進一步完善應急體系。對受災人員和財產損失提供安撫和賠償,妥善解決事件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