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233F/2021-00016 | 發文字號 | 文化府發〔2022〕24號 |
主題分類 | 交通 | 體裁分類 | 行政監管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文化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文化鎮電動車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2-23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233F/2021-00016 |
發文字號 | 文化府發〔2022〕24號 |
主題分類 | 交通 |
體裁分類 | 行政監管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文化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文化鎮電動車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23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各村(社區):
《文化鎮電動車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鎮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
文化鎮電動車集中整治實施方案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電動車(包含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低速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我鎮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按照《梁平區電動車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為指導和“依法管理、以人為本、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開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實現“一遏制、兩減少、一提升”目標,轄區內電動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電動車交通秩序得到明顯提升。
三、整治時間:2023年1月1日起至4月10日。
四、組織領導
成立文化鎮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長為組長,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鎮交安辦、平安辦、應急辦、經發辦、文化派出所、禮讓交通巡邏大隊、明達交通執法大隊、新盛市場監管所、文化初中、英利育才小學相關責任人和各村(社)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交安辦,分管副鎮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屈江平、朱歡、鄭少珊為工作人員,負責相關日常工作。
五、電動車范圍界定
電動自行車的范圍界定:本方案所稱的電動自行車,既包含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技術標準的車輛,又包含上道路行駛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輛(超標電動車),但是不包含已經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
低速電動車的范圍界定:本方案所稱的低速電動車,是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且其生產使用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產品制動、專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上道路行駛的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不包含已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
六、職責分工及整治措施
(一)加大對電動車突出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文化鎮交安辦、平安辦、文化派出所、禮讓交通巡邏大隊、明達交通執法大隊要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嚴厲查處電動車無證駕駛、違法載人、非法營運、亂停亂放、安裝遮陽傘、未戴頭盔、未購買保險、未注冊(備案)登記等突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二)加大對電動車駕駛人車秩序規范的引導力度。各村(社)要通過小組會、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教育引導群眾形成電動車駕駛人車秩序規范的意識,有條件的可納入村規民約。
(三)加大網格化管理力度。深入推進鎮、村、組三級路長包路段,落實路長責任。
(四)加大對電動車底數的摸排力度。各村(社)要加大對所轄區域電動車底數的摸排,要進組入戶,不漏一戶,不能流于形式、走過場,建好臺賬,全面掌握本區域內超標電動車和低速電動車備案登記和電子信息牌安裝情況。
(五)加大對集中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要利用鎮村宣傳欄、農村大喇叭、勸導站加強對村(居)民日常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制止電動車違法行為。文化初中和英利育才小學要做好學生規范乘坐電動車的宣傳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到此次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負責的高度抓好落實、抓出實效。
(二)強化協作。要切實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形成合力,確保集中整治各項工作有力、有序順利推進。
(三)依法推進。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要熟練掌握整治內容、措施方法,明確任務目標,認真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各項執法行為依法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