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163/2025-0003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文化、體育、廣電、出版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 (梁)文綜罰字〔2025〕2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發布日期 | 2025-03-17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163/2025-0003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文化、體育、廣電、出版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 (梁)文綜罰字〔2025〕2號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發布日期 | 2025-03-17 |
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
?(梁)文綜罰字〔2025〕2號
當事人:重慶創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
證照(證件)名稱及編號(號碼):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8MA60APYH6C) ?????????????????????????????
法定代表人:趙小松??????????????????????????????????????????????????????????????
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金桂路7號1號樓???????????????????????????????????????????
2025年2月27日16時53分至2025年2月27日17時19分,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文化旅游委)執法人員陳元峰(22005521022)、唐培鋒(22005521023)、潘登豐(22005521054)經出示執法證件后,對位于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金桂路7號1號樓的重慶創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該場所正在營業,其主營業務為電影放映,同時兼營包含有抓娃娃機及電子游戲機在內游戲游藝服務,場所內共有8臺游藝游戲設備,執法人員查看現場僅發現《營業執照》,經詢問該場所的現場負責人樊東林,樊東林稱未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也未到區文化旅游委進行備案登記,當事人的行為系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和《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即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經營行為,下達并制作了相關執法文書,要求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區文化旅游委接受調查詢問,相關執法文書均由當事人的現場負責人樊東林簽字確認,執法人員同時對執法過程進行了拍照取證。
根據《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2025年2月27日,經批準依法對本案予以立案調查。
2025年2月28日,當事人的店長樊東林到我委接受調查詢問,樊東林提供了當事人出具的《委托授權書》,由其代理當事人處理本案相關事務,執法人員對樊東林進行了調查詢問,并制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同時提取了當事人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8MA60APYH6C)復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趙小松的身份證復印件、樊東林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趙小松委托樊東林代處理本案相關事務的《委托授權書》、樊東林提供的當事人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收入記錄手寫件各1份。
2025年2月28日,執法人員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進行查詢,未查詢到當事人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資質證明,并調取了相關記錄。 ???????????????????????????
2025年2月28日,本案調查終結。
經依法調查,現查明事實如下:重慶創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系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違法所得為人民幣600元整。 ????????????????????????????????????
以上事實有如下證據證明: ????????????????????????????????????????
1.《現場檢查(勘驗)筆錄》(梁文綜檢(勘)字〔2025〕2號)1份、現場檢查照片3張:證明了區文化旅游委執法人員在2025年2月27日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違法事實;
2.當事人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8MA60APYH6C)復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趙小松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了當事人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事實;
3?.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趙小松身份證復印件、其店長樊東林的身份證復印件、趙小松委托樊東林代處理本案相關事務的《委托授權書》各1份:證明了當事人委托樊東林代處理本案相關事宜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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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事人的被委托人樊東林的《調查詢問筆錄》2份、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平臺的查詢界面截圖1份、樊東林提供的收入記錄手寫件各1份:證明了當事人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且違法所得為人民幣600元整的事實;
5.區文化旅游委執法人員陳元峰、唐培鋒、潘登豐的執法證復印件1份:證明了本委是兩人以上持證執法。
以上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認定當事人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違法所得為人民幣600元整的事實。
重慶創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作為違法行為的主體適格,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及《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九條“?依法登記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之規定,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文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取締;”及《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違反《條例》規定,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依照《條例》第四十一條采取責令關閉等方式予以取締,有違法所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予以沒收;”之規定,本委應當給予當事人責令關閉并處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00元整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等權利”之規定,2025年3月5日,本委依法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梁文綜罰告字〔2025〕2號),告知了當事人其違法事實、案件證據、處罰依據及擬處罰內容,并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及申請聽證的權利。截止2025年3月12日,當事人未向本委提出陳述、申辯申請。
綜上所述,本委決定給予重慶創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關閉;
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00元(陸佰元整)。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后將款交至中國工商銀行重慶梁平支行(賬號:3100018009026414903)或者通過重慶市財政票據電子化暨非稅收入管理平臺支付系統繳納。
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本委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之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高鐵南站三路???????????????????????????????????????????????????????
聯系人:陳元峰??
聯系電話:023-5322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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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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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示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