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廢止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梁文旅發〔2023〕2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重慶市梁平區文化委員會關于規范和加強農村演出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文委發〔2017〕52號)文件予以廢止,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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