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廢止部分過度保障性政策文件的通知
梁平衛健發〔2021〕80號
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各鄉鎮(中心)衛生院及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民營醫院:
2021年8月下旬,中辦督查調研組在對包括重慶在內的6省區市開展實地督查和回訪調研后指出,有的地方領導干部把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理解為對具體人具體戶的幫扶措施全都不變,認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就是把穩定脫貧戶也繼續兜起來、扶著走,導致出現幫扶不精準、泛福利化等問題。并明確指出“重慶有的縣仍對脫貧人口實行醫療費用實際報銷90%的兜底政策,尚未明確過渡期政策調整方案。”市醫保局嚴格對標對表國家醫保局等七部委文件,聯合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印發了《重慶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辦法》(渝醫保發〔2021〕66號),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按照要求,今后實施醫療保障政策的對象將主要針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等7類農村低收入人口,對其他的脫貧人口,將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和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取消脫貧攻堅期內超常規措施安排和不按規定實施的不可持續的過度保障政策。我委對脫貧攻堅期內的過度保障性政策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廢止的文件自2021年12月31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廢止的過度保障性政策文件目錄(11件)
附件: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廢止的過度保障性政策文件目錄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備注 |
1 |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梁平衛計發〔2017〕143號 |
2017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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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 |
梁平衛計發〔2017〕217號 |
2017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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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兜底報銷工作的補充通知 |
便函2018-100號 |
2018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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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聯) |
梁平衛計發〔2018〕135號 |
2018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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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補充通知(聯) |
梁平衛計發〔2018〕143號 |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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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關于做好2019年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聯) |
梁平衛健發〔2019〕80號 |
2019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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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關于轉發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19年新增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診療方案的通知 |
便簽2019-279號 |
2019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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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號關于做好2019年農村貧困人口大病篩查工作的通知 |
便函2019-303 |
2019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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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轉發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新增農村貧困人口專項救治病種市級臨床診療專家組的通知 |
便簽2020-195號 |
2020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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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扶貧扶貧醫療救助實施方案 |
梁平衛計發〔2018〕83號 |
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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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聯) |
梁平衛健發〔2019〕114號 |
201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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