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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500228733966160F/2024-00023 發文字號
主題分類 其他 體裁分類 預案
發布機構 梁平區星橋鎮政府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星橋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成文日期 2024-06-06 發布日期 2024-06-06
索引號 11500228733966160F/2024-00023
發文字號
主題分類 其他
體裁分類 預案
發布機構 梁平區星橋鎮政府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星橋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成文日期 2024-06-06
發布日期 2024-06-06

為了有效處置我鎮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提高應急工作水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和市、2024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鎮轄區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三)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四)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科學規劃,統一領導,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管理,科學防治。

二、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星橋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星橋鎮鎮長任組長,由分管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應急工作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區公安局合興派出所、水管站、黨政辦、應急辦、規建管環辦、平安辦、民政與社會事務辦、財政、衛生院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全鎮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

地質災情發生后,星橋鎮人民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星橋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任總指揮。有關單位負責人和人員組成應急分隊。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執行區、鎮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小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星橋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在星橋鎮人民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做好小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原則,全力配合市、區政府做好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黨政辦:及時搜集星橋鎮災情信息,掌握抗災救災情況,報告災情;快速準確地向鎮政府領導報告災情,為領導指揮搶險救災提供建議意見;牽頭辦理有關地質災害抗災救災方面的文、會、事;做好抗災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抗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意見,送鎮領導審批。

2.財政:負責及時籌集調度救災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3.民政與社會事務辦:協助調查核實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幫助安排災民生活。

4.經發辦:協調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當地質災害威脅到公路時,有關負責人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當地質災害造成公路損毀時,及時制定搶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復交通,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

5.應急辦: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在危險區范圍拉警戒線并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維護災區現場秩序。調查核實災區房屋損失、災民生活困難情況;提出救濟糧款分配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向區救災辦報告災情。

6.農業服務中心:當地質災害威脅到水庫及水利設施、河堤時,有關負責人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負責有關農用救災物資的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協助災區及時做好農業救災復產工作。

7.星橋鎮衛生院: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發生時,組織醫務人員、防疫人員及藥品、藥械進入災區,幫助、指導災區防疫消毒和救治傷員。

8.合興派出所:負責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搶災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9.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負責建立健全星橋鎮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鎮政府和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報告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情況。

10.水管站:組織開展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鎮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小組通報汛情動態。

11.電信營業部:負責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與地質災害發生地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

12.供電營業所:負責組織進行災區電力設施搶修,恢復電力供應,及時向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電力搶修和搶險情況。

13.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四)各村組切實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的領導和協調工作。

三、監測和預警預報

(一)星橋鎮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和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要加快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覆蓋全鎮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在場鎮建設總體規劃、村鎮規劃中應增加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內容。

(二)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鎮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和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報告,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并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三)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突發性地質災害緊急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鎮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和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后,要立即摸清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向區政府辦、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報告。

(四)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星橋鎮人民政府和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報告。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根據災情實際情況,及時動員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五)星橋鎮黨政辦和區氣象部門要加強聯系,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要立即將預警預報信息通知到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梁山管理所以及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

(六)地質災害預報由星橋鎮人民政府和區氣象部門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四、應急處置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后,鎮人民政府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調查核實災情,及時采取有效的防災減災措施,啟動并實施星橋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一)發生無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災情及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由星橋鎮人民政府作出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同時將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上報區政府、區救災辦、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二)發生小型以上(含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及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質災害臨災險情后,鎮政府向區政府報告,由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并將災情及發展趨勢等上報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三)發生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及大型以上(含大型)地質災害臨災險情后,在1小時內由鎮政府按照災情速報制度向區政府報告,并請求援助。

(四)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鎮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宣布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并予以公告。

五、應急保障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系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而不是隨每次災害的發生而開始和結束的活動。因此,必須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一)重視通訊與信息傳遞機構、人員和裝備的建設和升級換代,確保在地質災害發生前、災害處置過程中和災后重建中的信息暢通。

(二)建立救治物資儲備制度,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制度,確保貨源供應,保證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技術裝備的及時更新。

(三)加強公益性地質隊伍建設,加大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減災工程基礎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儲備和分析能力建設,滿足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四)加強廣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災后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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