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451/2021-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云龍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印發《云龍鎮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發布日期 | 2021-12-17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451/2021-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云龍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印發《云龍鎮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發布日期 | 2021-12-17 |
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云龍鎮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
《云龍鎮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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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云龍鎮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資金
分配方案
根據梁平減災辦發〔2020〕11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分配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資金“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問題。
二、救助對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救助標準
按照資金總量及“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分配方案
今年區里下發我鎮救災資金6.7萬元,按照各村(社區)上報需救助的人員情況,綜合考慮受災情況、困難程度等因素,確定受救助家庭131戶,救助人口262人,全部使用一卡通代發到賬。
五、工作要求
準確界定救災資金發放對象,原則上冬春生活救助資金發放對象在各村上報的需救助一覽表中的救助人員中產生,上報后發生更嚴重受災的村民也可納入,但要嚴格程序進行評議公示,無異議后發放。應急救災資金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村干部代領,不能領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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