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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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性住房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建辦廳〔2019〕71號)和《2023年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渝建〔2023〕23號),結合區、鄉鎮兩級權責清單和公開服務事項清單,編制本標準指引。
一、總體要求
(一)目的意義。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通過編制標準指引,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工作,對于增強工作透明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矛盾糾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編制詳實的標準指引,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為,促進房屋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依法征收,有利于推進征收項目實施,保障公共利益項目落地。
(二)預期目標。按照標準化、規范化要求,進一步細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事項、內容、流程、時限、方式等,全面提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開水平,保障被征收人能夠高效便捷獲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三)工作原則。一是堅持需求導向。圍繞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關注點,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二是堅持工作規范。按照政務公開基本要求,立足基層征收工作實際,不斷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切實提高工作水平和質量。三是堅持與時俱進。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基層工作特點,不斷充實和更新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內容。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征收實施單位政務公開工作。
三、公開事項和標準目錄
《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詳見附件)共涉及13件公開事項,其中一級公開事項4個,分別為法規政策、征收、評估、補償,在一級公開事項下細分為13個二級公開事項,分別為國家層面法規政策、重慶市和梁平區層面法規政策、啟動要件、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房屋調查登記、房地產估價機構確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擬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被征收房屋評估、產權調換房屋、分戶補償情況、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每一事項明確了公開內容、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公開方式等標準規范。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開事項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源頭管理。區住房和城鄉建委在擬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關公文時,應當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在公文印發時明確標注“此件公開發布”“此件依申請公開”“此件不公開”。
(二)信息發布。區政府及區住房和城鄉建委要按照《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中的公開內容、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公開方式等標準規范,在規定的公開時限內予以公開。
(三)政策解讀。區住房和城鄉建委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本部門起草或者本部門牽頭起草的政策文件解讀及信息發布工作,將區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政策文件和解讀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并認真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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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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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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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2024年版)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 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 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公開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鎮級 | ||||||
1 |
法規政策 |
國家層面法規政策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3.《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4.《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及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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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規政策 |
地方層面法規政策 |
1.《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3.《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全市執行統一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科目及單項最高限額標準制度的通知》; 4.《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5.《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技術規范﹥的通知》。 6.《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跨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法>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及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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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補償、損失補償、獎勵補助費額標準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及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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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收 |
啟動要件 |
征收項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關材料。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其他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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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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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收 |
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 |
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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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收 |
房屋調查登記 |
1.入戶調查通知;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5.《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及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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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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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評估 |
房地產估價機構確定 |
房地產估價機構選定或確定通知。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5.《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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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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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收 |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擬訂 |
論證結論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4. 《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6.《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全市執行統一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科目及單項最高限額標準制度的通知》。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政府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其他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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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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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求意見情況;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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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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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征收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政府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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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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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收 |
房屋征收決定 |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包括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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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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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評估 |
被征收房屋評估 |
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4.《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其他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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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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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補償 |
產權調換房屋 |
1.房源信息;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4.《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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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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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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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補償 |
分戶補償情況 |
分戶補償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4.《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住房和城鄉建委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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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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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補償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4.《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區政府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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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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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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