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MB19576560/2025-0000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務服務辦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政務服務中心 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76560/2025-0000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務服務辦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政務服務中心 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重慶市梁平區政務服務中心
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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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組織、協調、指導和規范區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具體工作。
2.負責維護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公秩序和工作紀律,協助對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評。
3.負責總服務窗口“統一登記、統一送達、統一監管”以及咨詢答疑和引領服務等事務性工作。
4.負責行政服務滿意度調查和意見建議征集。
5.負責對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區政務服務辦對鄉鎮(街道)鄉鎮服務工作進行考核。
6.負責網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等事務性工作,對全區網上鄉鎮審批服務具體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指導規范。
7.負責維護和管理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公網絡,以及信息安全和網站咨詢答疑等工作。
8.參與推進“互聯網+督查”工作,對服務平臺群眾和企業訴求事項的受理、辦理、反饋、評價和信息錄入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解決群眾和企業反映的疑難問題。
9.承擔行政審批免費代辦服務。
10.參與推進“互聯網+監管”工作,做好平臺監管事項管理、信息采集等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政務服務中心內設6個科室,分別是綜合科、基層服務科、電子政務科、代辦服務科、黨群科、政務效能管理科,單位現有在職人員11人,其中專技七級1人,七級職員2人,八級職員3人,九級職員5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17.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7.9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1.17萬元,主要是增加專技七級1人,減少九級管理崗2人,一增一減人員導致的人員經費差額。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17.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69.0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9.1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9.9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9.8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1.17萬元,主要是增加專技七級1人,減少九級管理崗2人,一增一減人員導致的人員經費差額。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7.9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7.91萬元,比2024年減少1.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1萬元,比2024年減少1.17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專技七級1人,減少九級管理崗2人,一增一減人員導致的人員經費差額,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區政務服務辦合署辦公,項目預算在區政務服務辦機關單位。
區政務服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安排;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獨立運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公車購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17.91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聯系方式:(劉昌蓉,電話:023-533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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