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重慶市梁平區公布《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3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印發〈2024年度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梁平府辦發〔2024〕4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包括調整2023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公布《2024年度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兩項內容。調整事項主要是將《重慶市梁平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重慶市梁平區濕地保護管理辦法》等3項決策事項,接續納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將《關于推動梁平區預制菜產業跨越發展的實施意見》《梁平區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中國西部預制菜之都產業政策十條》調出目錄。《2024年度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包括制定梁平區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激勵措施(試行)、制定重慶市梁平區高新區發展規劃、制定重慶市梁平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梁平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等7項。
根據要求,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把握時間要求,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并公布本轄區、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梁平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情況,確需對列入的決策事項進行調整或者新增事項的,由決策承辦單位研究論證后按照編制程序報審。梁平區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區司法局,對《通知》執行情況和重大行政決策有關工作加強督促檢查,開展評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