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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2023-00005 發文字號 梁平府辦發〔2023〕6號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體裁分類 預案;其他公文
發布機構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1-20 發布日期 2023-01-29
索引號 /2023-00005
發文字號 梁平府辦發〔2023〕6號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體裁分類 預案;其他公文
發布機構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1-20
發布日期 2023-01-29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

梁平府辦發〔2023〕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22年修訂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機構

2.1 應急指揮部

2.2 應急工作組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3.2 預警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2 響應措施

5信息公開

6總結評估

7應急保障

7.1 隊伍保障

7.2 裝備保障

7.3 醫療保障

7.4 通信保障

7.5 經費保障

7.6 其他保障

8監督問責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

9.2 預案管理

9.3 預案解釋

9.4 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規范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降低危害程度,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確保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重慶市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修訂版)》(渝府辦發〔2022〕11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2017年以來梁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梁平區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即將發生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科學預警、分級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2組織指揮機構

2.1應急指揮部

根據工作需要,在重慶市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和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區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領導擔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聯系生態環境的副主任、區生態環境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統一領導和組織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并按市指揮部指令做好渝東北區域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市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要求,及時研究處理空氣重污染天氣重大事項,落實區域聯防聯控和應急響應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生態環境局,承擔區指揮部應急值守、應急預案宣傳培訓等日常工作,由區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工作組

區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工業應急組、城市揚塵應急組、生活污染控制組、機動車排氣應急組和宣傳引導組,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2.2.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區應急局、相關鄉鎮(街道)、高新區管委會。

職責:負責空氣質量和氣象要素的監測綜合分析,依托重慶市空氣質量發布系統預測大氣污染情況,提出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和響應區域的建議;收集研究匯總信息上報,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協調調配有關應急資源,提供穩定后勤保障;協調各工作組全力開展工作;開展應急措施調查、評估,按時上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情況等。

2.2.2工業應急組

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區應急局、高新區管委會、相關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職責:根據預警等級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措施,規范應急響應,開展企事業單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燒結磚、水泥、木門窗、陶瓷、廢舊塑料等重點行業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督促混凝土攪拌、石材加工等非重點行業企業落實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必要時,對企業實行斷電措施。

2.2.3城市揚塵應急組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生態環境局。

職責:負責組織對施工揚塵、道路揚塵控制的檢查;督促各類施工工地停工,攪拌站、物料堆場和渣土消納場暫停生產作業;加強對易撒漏物質密閉運輸的檢查力度;提高灑水、清掃、保潔力度;督促響應區域內塵源堆場落實覆蓋、噴淋等措施。

2.2.4生活污染控制組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鄉鎮(街道)。

職責:查處秸稈、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露天燃燒行為;加強餐飲業油煙排放監管;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檢查與執法力度。

2.2.5機動車排氣應急組

牽頭部門:區公安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

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商務委、區機關事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

職責:負責道路行駛車輛的執法檢查;強化路檢、抽檢頻次;對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品質量進行檢查;開展公共交通出行的倡議宣傳;強化交通指揮、保障道路暢通;優化擴大公交運力,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

2.2.6宣傳引導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區委網信辦、區融媒體中心(電視臺)、中國移動梁平分公司、中國聯通梁平分公司、中國電信梁平分公司。

職責:負責及時、準確、正面、客觀發布信息;收集相關輿情;組織開展宣傳報道;做好輿論引導。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日常監測

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日常監測,依托重慶市空氣質量發布系統、小微站網格化監測數據,及時掌握本區空氣質量時報、日報及預報情況,掌握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濃度;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空氣質量趨勢分析。

區氣象局負責氣象要素的監測與預警預報,開展重污染天氣下天氣情況預測與氣象狀況的趨勢分析。監測項目包括常規氣象要素、大氣成分觀測、大氣能見度等。

3.1.2應急監測

在常規大氣環境監測和環境氣象監測網絡的基礎上,視情況增加監測頻次和重點企業的監測,視情況在市級部門支持下開展高空污染物和高空環境氣象要素監測(激光雷達掃描)或重點區域移動車載式連續監測(“走航車監測”)。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空氣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影響的嚴重程度,將預警級別劃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3.2.1.1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或預測細顆粒物日濃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臭氧日最大8小時濃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續2天及以上,且預測有短時重度污染,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2.1.2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或預測細顆粒物日濃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細顆粒物日濃度>150微克/立方米持續1天(24小時)及以上,或預測臭氧日最大8小時濃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續3天及以上且臭氧日最大8小時濃度>265微克/立方米持續1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2.1.3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持續1天(24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3.2.2?預警信息發布

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應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若遇特殊氣象條件未能提前發布,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的應立即發布預警信息。

3.2.2.1 發布權限。黃色預警信息由綜合協調組提出預警建議,由區指揮部發布;紅色、橙色預警信息由綜合協調組根據監測數據提出預警建議,由區指揮部報區政府同意后發布,同時報市級指揮部備案。市級指揮部為統籌聯防聯控,可發布渝東北區域預警,此時梁平預警級別應不低于市級發布的區域預警級別。

3.2.2.2 預警內容。預警信息內容應當明確具體,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空氣重污染天氣出現的時間、范圍、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預警級別、潛在的危險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3.2.2.3 預警發布途徑。通過市、區兩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對外發布,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博和微信公眾平臺、商圈大屏幕等方式廣泛宣傳,告知公眾空氣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引導公眾加強自我防護。

3.2.3應急值守

達到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條件時,應急值班人員要24小時在崗,加強監控,對空氣重污染天氣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等情況及時作出預測預報。

3.2.4?預警調整和解除

黃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綜合協調組加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預計預警級別有變化可能時,及時報告區指揮部。區指揮部根據不同情況區分處理,當發現預警可能由黃色升級為橙色、紅色,報區政府,經同意后宣布預警級別調整。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區指揮部發布信息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按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對應啟動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由區指揮部組織各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涉及渝東北區域預警的,按市指揮部的各項指令開展轄區內的應急響應工作。

4.2響應措施

應急響應措施分為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健康防護措施、倡導性減排措施信息一律按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內容執行。Ⅲ級應急響應的強制性減排措施,由綜合協調組、工業應急組、城市揚塵應急組、生活污染控制組、機動車排氣應急組和宣傳引導組的牽頭單位組織實施。II級、I級應急響應的強制性減排措施,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對接市指揮部各工作組,組織落實響應工作。

4.2.1應急減排清單

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每年動態更新。清單中列明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大氣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Ⅲ級、II級、I級應急響應下其減排績效總和滿足特定污染物減排的10%、20%和30%的要求。鑒于二次污染物的因素,臭氧對應的特定污染物為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細顆粒物對應的特定污染物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保障民生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減排措施,盡量避免對正常生產生活造成影響。

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文件精神,區生態環境局將轄區內水泥、鐵合金、陶瓷、燒結磚、家具等重點行業企業全部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并對納入的重點行業企業定期組織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評定,初評為A級、B級的企業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復核確認。

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評定的情況,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具體應急減排措施,實現“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

4.2.2Ⅲ級響應措施

4.2.2.1 健康防護措施

及時發布健康防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相關疾病患者采取防護措施。(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

各級各類學校減少學生戶外活動時間。(責任單位:區教委)

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加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和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易感人群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4.2.2.2 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綠色出行,鼓勵公交出行或乘坐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倡導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倡導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提高污染治理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4.2.2.3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4.2.2.3.1 減輕工業廢氣污染

督促各重點行業企業按“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減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強環保設施的維護和檢修,提高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效率,錯峰生產、降低生產負荷等。對大氣污染防治績效為D級的依法強制停產。(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加大對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在線監管和現場執法力度,對預警期間各項違法排污行為一律依法予以高限處罰,對污染排放不達標企業、不能完成減排任務企業以及污染排放擾民企業依法實行強制停產。(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4.2.2.3.2 減少揚塵污染

建筑施工工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從嚴控制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加強施工揚塵執法檢查,增加對響應區域內各類建筑施工工地的檢查頻次,督促施工現場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建筑工地增加料堆、土堆的灑水、噴淋頻次或采取覆蓋措施。有關企業對施工現場和周邊道路沖洗、灑水頻次,每日不低于3次。(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加強對運輸散裝砂石、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易撒漏物質車輛的監管,必須采取密閉措施運輸。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加強道路揚塵控制。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道路機掃和灑水次數,沖洗灑水頻次每日不低于3次。(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加強渣土消納場揚塵監管與執法檢查。加大對各類渣土消納場灑水保濕、沖洗出入車輛、傾倒點濕法作業等控塵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頻次;各類渣土消納場在日常控塵措施的基礎上,灑水頻次每日不低于3次。(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加強對重點企業煤、渣、沙石等堆場實施覆蓋或者不間斷噴淋等控塵措施的檢查;有關企業對生產經營現場和周邊道路灑水及沖洗頻次,每日不少于3次。(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首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時,依法禁止從事土石方施工作業混凝土攪拌等、依法禁止房屋拆除施工作業。(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首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時,響應區域內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等涉揚塵企業停止露天作業,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全部依法暫停生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首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時,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限定煙花爆竹燃放區域、燃放時段、燃放種類,加大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檢查與執法力度。(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4.2.2.3.3 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

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加油站車用油品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委)

暫停使用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攤鋪機、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管局)

嚴厲查處排放黑煙車輛以及尾氣排放超標車輛行駛,增加機動車路檢、抽檢數量和頻率。(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優化提升公交運力,增加公共交通的發車密度和頻次,引導市民減少自駕出行。(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4.2.2.3.4 減少生活污染

加大對餐飲油煙凈化設施、汽修噴涂作業、干洗行業等生活源的檢查力度。〔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相關鄉鎮(街道)〕

勸阻露天燒烤、露天火鍋等經營行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檢查和制止力度。〔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相關鄉鎮(街道)〕

依法禁止違規露天燃燒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垃圾、建筑廢棄物、罰沒品等,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檢查與執法力度。(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依法禁止違規露天燃燒農作物秸稈,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檢查與執法力度。〔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相關鄉鎮(街道)〕

在光化學反應關鍵時段(8-18時)避免開展外立面改造、道路瀝青鋪設、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刷漆等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作業。(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加強重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違規用煤執法監管。〔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相關鄉鎮(街道)〕

4.2.2.3.5 增加管理措施

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加大各類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對預警期間拒不整改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加強對汽油、柴油品質監管,查處銷售、使用含硫量高的劣質汽油、柴油行為。(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委)

增加交巡警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加強道路交通指揮與疏導,保障道路通暢。(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4.2.2.3.6 增加人工增雨

強化氣象觀測,具備人工增雨條件時,開展全天候增雨作業,并根據需要擴大范圍,增加頻次。(責任單位:區氣象局)

4.2.3 Ⅱ級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或強化以下措施:

4.2.3.1 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中心)

4.2.3.2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4.2.3.2.1 減少工業廢氣污染

督促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執行本區域重污染天氣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從嚴查處不按規定落實響應措施的環境違法行為。針對涉氣工序采取停、限產方式實現減排。加大汽車維修、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管控力度,對重點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工藝環節依法實施限產或停產措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4.2.3.2.2 減少揚塵污染

督促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執行本區域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減排措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依法禁止所有園林綠化、道路開挖等室外施工作業。(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進一步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停工。(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

督促建筑工地對料堆、土堆增加灑水和噴淋頻次或采取覆蓋措施,并對周邊被污染道路實施沖洗。(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城市道路灑水沖洗頻次,每日不少于4次,增加夜間灑水沖洗作業。(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進一步加強對產生揚塵、粉塵、煙塵等重點企業的煤、焦、渣、沙石等堆場實施覆蓋或者不間斷噴淋等控塵措施情況的檢查;有關企業對生產經營現場和周邊被污染的道路灑水沖洗頻次,每日不低于4次。(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依法禁止所有渣土消納場接納渣土或進行場內渣土轉運和挖掘施工作業。(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4.2.3.2.3 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

督促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執行本區域重污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減排措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況實施自動站點周邊區域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減少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燃油公務車輛在城區的使用。(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中心)

適時調整公共交通運輸能力,保障市民出行。(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4.2.4 Ⅰ級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或強化以下措施:

4.2.4.1 健康防護措施

指導幼兒園和中小學校依法取消學生戶外活動或停課,可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學生在家學習。(責任單位:區教委)

4.2.4.2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督促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執行本區域重污染天氣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紅色預警減排措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排放大氣污染物企業全部依法停產。(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委)

5信息公開

區指揮部在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調整和解除后1天內將相關信息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并視情況向周邊區縣通報有關情況。

依托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途徑,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通過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對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6總結評估

黃色預警解除時,響應自行終止。區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分析、評估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及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并及時向區政府及市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總結評估報告。橙色、紅色預警解除后,區指揮部配合市指揮部進行調查、分析,評估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及效果。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加強重污染應急巡查、環境監測、氣象預測預報等工作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培訓,提高科學應對能力。

7.2裝備保障

加強相關應急設備的配備和日常維護管理,確保性能穩定、數據準確,保障空氣重污染天氣污染預報、應急監測、污染控制、處理處置等應對工作。

7.3醫療保障

加強醫療機構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能力建設,完善空氣重污染天氣情況下呼吸道疾病患者激增的應對措施,提高各醫療機構對呼吸道相關疾病的應急接診和醫療救護能力。

7.4通信保障

完善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通信體系,中國移動梁平分公司、中國聯通梁平分公司、中國電信梁平分公司要保障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

7.5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為空氣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處置以及宣傳、演練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7.6其他保障

區生態環境局、區氣象局加強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氣象監測網絡建設,建設預報預警業務平臺,建立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制度,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不斷提高預測預警的準確率。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定期更新機制,及時掌握年度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時空分布,為日常監管、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提供定量化依據。

8監督問責

關單位要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急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監管。充分利用大數據、智能化分析等手段,實時分析污染源在線監測、工業用電量、重點涉氣企業用電量、城市車流量、重型載貨車活動水平、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動態、遙感等數據,篩選涉嫌存在應急減排措施不落實的企業,對其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應急響應期間減排措施不落實、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生產記錄造假等違法行為。對已評定績效等級的工業企業、綠色標桿工地等,未達到相應指標要求的,按規定降級處理。

區指揮部督導檢查各鄉鎮(街道)應急響應措施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對督導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9附則

9.1名詞術語

響應區域指重污染天氣污染源頭可能所在或可能受到影響需采取應對措施的區域,無特殊情況下,響應范圍為梁山、雙桂、合興、仁賢4個街道,安勝、星橋2個鎮的轄區。Ⅱ級、Ⅰ級響應時可視市指揮部的指令擴大范圍。重點行業企業為區內該行業的全部企業,不受響應區域限制。

9.2預案管理

區指揮部辦公室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預案評估工作,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本預案有效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各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要制定與職責或所排放污染物相關的專項實施方案,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和相關物資。

9.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9.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梁平縣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梁平府辦發〔2017〕308號)同時廢止。



附件:1.重慶市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圖

???????2.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處置流程圖

???????3.梁平區重點行業企業名單

???????4.應急聯系通訊錄




附件1

重慶市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圖









附件2

梁平區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處置流程圖



附件3

梁平區重點行業企業名單

序號

企業名稱

詳細地址

行業

類別

審核類別

執行減排

措施情況

聯系人

電話號碼

1

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回龍鎮安居村

水泥

市級

C

孟基福

15723583311

2

重慶市梁平區寶花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云龍鎮寶花村一組

燒結磚

區級

C

鐘慶蓉

18716569529

3

重慶市梁平區旭瑞建材有限公司

仁賢街道仁賢村

11

燒結磚

區級

C

唐興偉

13509438108

4

重慶市梁平區金磚建材有限公司

屏錦鎮筍溝村6

燒結磚

區級

C

王家耀

13908263101

5

梁平縣七橋節能建材有限公司

屏錦鎮和睦村6

燒結磚

區級

C

鐘洪春

13075473149

6

重慶市梁平區合眾頁巖磚有限公司

回龍鎮八一村

燒結磚

區級

C

陳文坤

13594781918

7

梁平縣鴻勝建材有限公司

梁山街道大福村

10

燒結磚

區級

C

劉小水

18423284315

8

重慶市梁平區金開節能磚有限公司

金帶街道石龍村2

燒結磚

區級

C

鄧太君

13896364678

9

梁平縣鑫利建材廠

合興街道合興村1

燒結磚

區級

C

鐘慶用

19923061969

10

梁平縣同河建材有限責任

公司

禮讓鎮同河村二組

燒結磚

區級

C

常正孝

15823739578

11

重慶市梁平區金都節能建材有限公司

合興街道銀恒村

二組

燒結磚

區級

C

熊淑萍

15025526139

12

梁平縣鑫發建材有限公司

星橋鎮雙橋村1

燒結磚

區級

C

王家耀

13908263101

13

重慶市梁平區白洋建材有限公司

合興街道護城村

十組

燒結磚

區級

C

杜文斌

13896342929

14

梁平縣仁和建材有限責任

公司

金帶街道仁和村1

燒結磚

區級

C

馮詩忠

13996564466

15

重慶市梁平區榮輝矸磚廠

龍門鎮明亮村1

燒結磚

區級

C

唐榮飛

13896942899

16

重慶市梁平區財兒矸石磚廠

明達鎮天臺社區居委會4

燒結磚

區級

C

楊文財

18996613358

17

重慶市梁平區慶祥建材有限公司

雙桂街道安寧村7

燒結磚

區級

C

何勇

15202352899

18

重慶市冠美廷陶瓷有限公司

雙桂街道工業園區雙桂街道迎賓路3791-1

日用

陶瓷

區級

C

肖靜

15923424337

19

重慶天戈陶瓷有限公司

雙桂街道工業園區

日用

陶瓷

區級

C

蔣曉平

13320327297

20

重慶喜寶萊門業有限公司

屏錦鎮楠木村

家具、木門窗

區級

C

沈書平

13637795015

21

重慶天榮家居有限公司

工業園區知德大道

家具、木門窗

區級

C

黃老師

18996210114

22

重慶渝忠木業有限公司

梁山街道清都村

家具、木門窗

區級

C

文成忠

15320761777

23

重慶美藝軒木制品有限責任公司

梁山街道清都村

家具、木門窗

區級

C

李俊奎

18996566611

24

重慶梁山群星裝飾建材有限公司

雙桂街道工業園區A

家具、木門窗

區級

C

余忠

13628407345

25

重慶市梁平區瑞升電化有限責任公司

竹山鎮邵溝村

鐵合金

區級

C

李明安

13452742465

26

重慶和新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合興街道石橋社區

6

燒結磚

區級

C

薛兵

13981337749

27

重慶市都梁實業有限公司

袁驛鎮邵興村3

水泥

輔材

區級

C

彭小英

18184732978

28

重慶明輝動霸科技有限公司

梁平工業園區

鑄造

區級

C

黃光榮

15023404596

29

重慶源旭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星橋鎮星橋村3

再生

塑料

區級

C

秦興權

13896213081

30

重慶市塑佳包裝有限公司

工業園區銀輝路

再生

塑料

區級

C

曾黎

15123191737

31

重慶市梁平區欣發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梁山街道云佛村3

再生

塑料

區級

C

王科發

18996508888

32

重慶凱美塑料有限公司

雙桂街道工業園區A1棟、2

塑料

制品

區級

C

周昭凡

18983556888

33

重慶福錦塑膠有限責任公司

梁平工業園區雙桂組團柚香路

塑料

制品

區級

C

袁紅軍

13996675209

34

重慶錦盈合成樹脂瓦有限

公司

梁平工業園區A區紫竹大道8

塑料

制品

區級

C

譚顯龍

13996633505

35

重慶殷實塑料有限公司

重慶市雙桂工業園區(梁平縣梁山鎮經濟開發區)

塑料

制品

區級

C

殷圣琮

13609453632

36

重慶市國盛包裝有限責任

公司

梁平工業園區A

包裝

印刷

區級

C

周順兵

18696813222

37

梁平縣捷弘包裝有限公司

梁山街道大福村2

包裝

印刷

區級

C

楊貴援

18183156333

38

重慶融康彩印包裝有限公司

梁平工業園區竹豐路

包裝

印刷

區級

C

陳運春

15123434531



附件4

應急聯系通訊錄

序號

單位名稱

聯系方式

序號

單位名稱

聯系方式

1

區委宣傳部

023-53222402

13

區商務委

023-53222115

2

區政府辦

023-53222121

14

區住房城鄉建委

023-53222321

3

高新區管委會

023-53333007

15

區市場監管局

023-53253126

4

區應急局

023-53369378

16

區城市管理局

023-53224458

5

區公安局

023-53242060

17

區農業農村委

023-53222112

6

區生態環境局

023-53222753

18

區財政局

023-53366580

7

區交通局

023-53230872

19

雙桂街道辦事處

023-53225888

8

區委網信辦

023-53222402

20

梁山街道辦事處

023-53222188

9

區融媒體中心

023-53223076

21

合興街道辦事處

023-53684004

10

區機關事務中心

023-53235108

22

仁賢街道辦事處

023-53552671

11

區教委

023-53239901

23

星橋鎮人民政府

023-53686030

12

區氣象局

023-53252682

24

安勝鎮人民政府

023-5355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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