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梁平府發〔2024〕2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經區十八屆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審定,決定對《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的通知》(梁平府辦發〔2017〕228號)等5件區政府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1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的通知 |
梁平府辦發〔2017〕228號 |
2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直接融資工作的實施意見 |
梁平府發〔2017〕12號 |
3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 |
梁平府發〔2017〕23號 |
4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新形勢下招商引資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梁平府辦發〔2019〕42號 |
5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創業種子基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 |
梁平府辦發〔2019〕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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