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梁平府發〔2025〕6號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于全區各鄉鎮(街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域)
(一)梁山街道:雙桂社區、文峰社區、北池社區、西池社區、大眾社區;石馬山社區的滬蓉高速以北區域范圍內、大河壩水廠沿線、青河家園;南華社區的滬蓉高速以北范圍內、滬蓉高速至青河家園沿線;土橋村、上八村、大福社區1、2、3、4、11居民小組;八角社區、迎水村的一環路以南范圍內。
(二)雙桂街道:正龍社區、回興社區;大河壩社區的滬蓉高速以北范圍內、興隆村12村民小組;太和社區的滬蓉高速以北范圍內;新民社區、皂角社區、張橋社區的城市建成區和工業園區范圍內;雙桂湖濕地公園保護區范圍內。
(三)合興街道:243國道-達萬鐵路-機場路環線范圍內及機場路至火車站方向右側50米范圍內。
三、禁放區域以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機場、橋梁、隧道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由有關管理責任單位在上述區域或者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嚴格管理。
四、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及時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雙桂街道高新區草堂路。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農歷除夕和元宵節晚7時至次日凌晨1時。
五、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禁止生產、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
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格和種類要求的煙花爆竹。
七、在本區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產品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g、內徑大于30mm(1.2″)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禁止銷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八、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條例》規定。
十、對違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梁平府發〔2024〕6號)同時廢止。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