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紫照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紫照鎮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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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工作要求,根據市安委會市減災委《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號)文件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現就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國務院、省、州、縣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始終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覺,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輕心的思想,深刻吸取各種典型事故教訓,堅持底線思維,進一步推動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織密織牢黨政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體系,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精準發現和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紫照鎮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石世文??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黃麒麟??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張??靜??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胡顯勝??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譚??波??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
唐迎春??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譚黃蘭??鎮黨政辦負責人
劉和平??鎮應急辦負責人
羅中洋??鎮社事辦負責人
袁永東??鎮農服中心主任
黃天貴??鎮規環辦負責人
王??亮??柏家派出所所長
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劉和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科旭為聯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自查自糾工作的信息材料報送等日常性事務工作。
三、自查時間
(一)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開展自糾自查,建立問題隱患臺賬。
(二)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根據自查出的問題隱患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閉環。
四、自查內容
(一)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事關國之大者,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要自覺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樹立發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個觀念,定期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統籌好發展和安全,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為對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
(二)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各村(社區)要把安全發展理念具體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環節,組織制定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并加強督查檢查。主要領導要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其他領導干部分兵把口、嚴格履責,切實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并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業務工作全過程。
(三)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各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屬地管理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抓緊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及時明確監管責任,各部門主動擔當,對?;?、燃氣、道路運輸、電動自行車等環節多的領域,抓實全鏈條監管責任,主動上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四)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鎮紀委要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各村(社區)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負責、分管領導的責任。對非法煤礦、違法盜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要按照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墻”的,發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六)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
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要突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等,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列出清單、明確要求、壓實責任、限期整改,堅決防止風險隱患演變為重特大事故。盯緊守牢道路和水上交通、漁業船舶、?建筑施工、燃氣、消防等行業領域,牢守住安全紅線底線。統籌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對醫院、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責令整改。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不得“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對危化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高危項目和人員密集場所,嚴格執行國家各行業的規范標準,嚴格安全監管,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不達安全標準的不能上馬和開工,已經運行的堅決整改。
(八)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各部門要嚴肅查處相關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為。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遏制出借資質、無序擴張。實行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
(九)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對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責令限期整改。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工作
各村(社區)及各部門要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問題突出,立即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并對重點地區進行集中整治。對建筑無資質施工和層層轉包、客車客船漁船非法營運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依法精準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等執法措施,確保打得準、打得狠、打出成效。狠抓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和事故的處理,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以及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從重懲處并公開曝光,決不手軟,切實起到震懾警示和宣傳教育作用。
(十一)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部門要緊盯各類違法行為不放,督促企業徹底整改,不得選擇性執法,不得寬松軟、走過場。強化精準執法,按照省市縣三級執法管理權限,突出對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為,舉一反三加強執法檢查,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檢查。強化專業執法,創新監管執法方式,及時發現違法盜采、冒險作業等行為。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執法隊伍“人少質弱”的實際,配強領導班子、充實專業干部、培養執法骨干力量,加強專業執法裝備配備,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盡快提高執法專業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拓寬舉報獎勵宣傳渠道,鼓勵社會公眾通過舉報電話和來信來訪等多種方式,對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用好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及時處理舉報,依法保護舉報人,不得私自泄露有關個人信息;根據風險程度落實舉報獎勵,對報告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實行重獎。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要嚴格落實事故直報制度,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的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追究責任。對初步認定的瞞報事故,一律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必要時提級調查。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隨時保持清醒,認識當前做好這三項工作是一個整體,不能“單打一”。要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倡互相協助、相互尊重、齊心合力,共同解決好面對的復雜問題。從實際出發,發揮一線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黨委政府把握好政策基調,堅持穩中求進,善于“彈鋼琴”,高質量統籌做好各方面工作,真正體現黨的執政能力水平,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放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安全形勢穩定。今年是政治大年,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好各項工作。
(二)壓緊壓實責任
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綜合監管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
(三)嚴肅追責問責
運用明查暗訪、通報、提醒、約談、警示、曝光、督辦、考核等措施,對自查自糾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具體、重大問題隱患不整改、效果不明顯的,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問責,因自查自糾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